一、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100家融资担保公司(2家分公司)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辖内98家独立法人公司行业注册资本总计487.79亿元,平均注册资本4.98亿元。2020年,全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在保余额2289.62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570.42亿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719.20亿元。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14.58%;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为0.87%。
二、年度行业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把关行政审批工作质效水平并强化机构资质管理。先后办结融资担保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业务逾130件,统筹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颁发、换发工作,严控准入资质,及时处置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行业治理。组织、督导辖内融资担保公司按时、准确报送业务数据,审校、汇总整理行业数据及风险指标,按月、季、年形成行业运行报告,适时监测行业运营风险。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启动行业年度监管核查、年审工作,全年共完成36家次现场检查、84家次年审专项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置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出具整改通知书、并视不同情形开展约谈、劝退工作。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风险苗头和违规倾向,及时约谈,积极处理,妥善化解信访投诉案件矛盾,处理电话、现场接访和信访投诉逾100件。此外,针对行业违规现象严重、长期失联的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制定清退计划,遏制行业乱象。
三是健全行业监管制度规范,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风险事件起草报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推动我局行政处罚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试行)》以及《深圳市融资担保公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相关立法工作,起草《深圳市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规范现场检查流程,制定检查文书范本。
三、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一是开展“问计于企”调研活动,切实了解企业诉求。
对全市部分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疫情期间企业困难和诉求。
二是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全年共批设2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鼓励各区制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方案,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促进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三是规范开展降费奖补资金下达工作。下发落实2019年度深圳市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推动我市行业小微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作用。
四、2021年监管与发展计划
2021年,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探索创新监管路径,加强行业治理。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探索混业经营下的穿透式监管模式,关注业务产品属性,提升对企业资本金来源、关联方资金流向等基础信息的监控能力。完善监管规则,提升监管质效,进一步完善辖内现有监管政策。营造良好的融担行业生态环境,探索机构发展路径,加大对小微、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强化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强化自律管理,积极开展各类风险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