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下称《绿金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绿金条例》,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积极指导筹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下称“深圳绿金协”)。经过前期筹备,3月12日上午,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一次发起人会议在国银金融大厦召开,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26家发起人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刘平生出席并讲话。
会议由绿金协筹备组组长、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张华国主持。筹备组副组长介绍了协会筹备情况。会议充分讨论了协会章程(草案)、筹备期间费用支出管理办法(草案)及预算、协会领导机构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会费标准等内容。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国银金融租赁、招商证券、英大证券、南方基金等多家金融机构代表和中广核集团、华测检测认证等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代表均表示,将大力支持深圳绿金协的筹建工作,并将通过协会积极参与深圳绿色金融标准、制度制定、基础设施搭建、交流合作等工作。
会上,刘平生同志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先行示范区意见”和“综合改革试点清单”均支持深圳发展绿色金融,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在绿色金融领域加快改革创新的殷切希望。
刘平生同志表示,筹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是落实《绿金条例》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政府未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他充分肯定了深圳绿金协筹备组的工作效率以及各金融机构、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参与热情;并对协会筹建和未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继续扎实做好协会筹建工作。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凝聚最大共识,深入研究论证,扎实推进协会筹备工作。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协会筹建过程中特别是设立后,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以党建引领推动协会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尤其是要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二是以业务为抓手,切实做好绿金条例的落地实施。希望协会广泛发动会员单位,充分发挥业界的专业、人才、技术和资金等资源优势,通过牵头设计制度标准、开展调查和课题研究等,积极参与到深圳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中来,如制定配套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绿色投资评估指引;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和绿色金融标准目录;开展绿色融资主体、绿色金融机构的认定工作;开展绿色金融统计标准和制度的研究工作;搭建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系统等。
三是以自律为原则,搭建行业充分沟通交流的良好平台。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平台桥梁纽带作用,为各会员企业尤其是不同业态的会员单位,搭建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宣传教育、主题培训、高端论坛、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多样化的活动,进一步凝聚绿色金融发展共识,补齐绿色金融发展短板,构建良好的绿色金融生态环境,并不断总结推广绿色金融发展的“深圳经验”,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深圳示范。
最后,刘平生同志表达了对深圳绿金协的美好祝愿,希望深圳绿金协早日筹建成功,打造立足深圳、面向大湾区、走向国际的绿色金融行业协会标杆,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金融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