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融配套服务中心
深圳金融界人士建议,深圳应继续吸引香港金融机构来深圳设立分支机构。通过深港合作推动本地金融机构的改革,鼓励香港金融机构参与深圳金融机构的重组工作和对深圳金融业不良资产的处置。
同时,深圳要大力发展金融配套服务。抓住香港金融后备支持系统、辅助业务向内地转移的历史性契机,精心规划金融配套服务业的发展,力争将金融配套服务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链,成为香港金融业个人理财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电脑中心等服务性机构理想的落户地,成为金融业中的电脑、软件、咨询等辅助环节业务外包的最佳承接地,使深圳成为金融产品研发、客户服务、数据备份、软件开发、后台业务、中介服务机构的集聚区和金融人才的培训基地。
深港支付结算实现突破
专业人士认为,今后深港两地的支付结算合作思路,应立足于完善机制,做到夯实基础,有所突破。
一是完善深港双方的定期沟通机制。除了和香港金管局保持现行的沟通机制外,尝试与香港清算行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并扩大沟通内容,不局限于香港人民币业务情况的沟通。
二是加强支付结算合作基础。对如何完善深港外币实时全额支付系统,从收费价格和系统功能方面提升其与其他清算系统的竞争能力,以及推动建立深港电子批量支付系统,鼓励跨境资金通过系统进行清算,尽可能全面掌握深港之间资金流动信息。
三是推动支付工具合作。从两地的交通卡互联互通着手,积极推动深港小额支付卡的跨境应用;尽早研究深港两地人民币票据的跨境使用问题,在条件成熟时推出深港人民币票据联合结算机制。
扩大金融业务合作范围
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扩大金融业务合作范围,是未来深港两地深化金融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如研究向香港开放金融中介业务,对专业化咨询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到深圳开展业务进行研究,加强深港两地征信和资信评估业务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深圳资信评估业整体素质。开展外汇业务合作,在经常项目放开放活、资本项目管住管好的原则下,推出新的业务品种。扩大深圳银行开办离岸业务的范围;探索深圳金融机构通过香港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的途径,扩大外汇资金运用渠道。
专业人士建议,鼓励香港在深圳设立黄金来料加工企业,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争取允许香港公司在深圳设立黄金加工批发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深港交易所信息互换和人员交流,落实有关信息披露合作计划,加大深港交易所中层人员学习交流力度;加强两所在交易和结算系统互通、指数和信息产品合作开发、监管合作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研究探讨深圳证券市场与香港市场实现相互上市的路径和方法。
建立深港反洗钱协调机制
抓紧建立深港反洗钱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充分利用支付清算系统业务信息,加强信息的监测,分析、甄别特定信息,定期交换信息,将是深港支付结算合作的重要延伸。抓紧建立与香港有关部门定期磋商、信息共享、业务合作的反洗钱协调机制,建立会晤磋商制度、情报互换制度、调查协作制度、司法协助制度、培训合作制度,可保障深港金融合作健康、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