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小额贷款行业刚刚起步,有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的现状,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大胆借鉴美国、东南亚和香港等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9〕8号)的框架内,探索制定了《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守则(试行)》(以下简称运营守则)和《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运营指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运营守则从经营范围、业务开展、违规处理三大方面对小额贷款业务做了详细规定,旨在约束小额贷款公司行为,促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基本制度建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规范发展。为保证运营守则有效贯彻落实,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又制定颁布了一个运营指引,对会员与客户关系(包括合同具体要求与保护客户权益)、信贷业务管理、逾期贷款催收、同业竞争和从业人员管理等五个重点方面进行了细化,对实务操作程序与具体要求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在行业规范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国出台运营守则和运营指引,并且率先以行业自律公约方式保证遵守执行,标志着我市小额贷款行业的自律规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