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目前有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已被公示为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但仍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企业名单见下附表格)。为切实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现向社会公众公布该部分风险企业名单,并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该部分企业为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
二、请市民提高风险意识,在参与融资租赁业务时,应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拒绝与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