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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深圳金融监管局 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2025深圳金融创新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5-09-12 18:20来源 : 深圳金融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深圳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定于近期开展2025深圳金融创新大赛,作为深圳金融行业创新发展水平的展示平台。现将2025深圳金融创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2025深圳金融创新大赛

  二、组织架构

  设立深圳金融创新大赛组委会(简称“组委会”),统筹负责赛事的组织、评选、宣传等工作。组委会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共同组成。

  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评审规则审定、评审推进等工作。

  本次大赛由深圳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深圳市财富管理协会协助开展。

  三、赛道设置

  本年度拟设置科技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资本市场五个赛道。

  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不分赛道),另设最具潜力奖、最佳成长奖、创新突破奖各3名(不分赛道);共计30名。

  四、申报主体和要求

  (一)参赛主体条件

  参赛主体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非法人组织。参赛主体应当在项目研究、开发、应用中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条件,对完成项目发挥主要作用的单位。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牵头/主要完成的单位负责申报。下列单位可按照规定报名:

  1.中央和全国性驻深金融机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外资驻深金融机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3.注册在深圳且主要服务金融业的金融科技企业法人;

  4.在深圳的金融基础设施;

  5.深圳地方金融组织;

  6.深圳经中基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7.经组委会认定的其他有关单位。

  参赛主体近两年内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群体性金融风险事件。

  参赛主体为金融机构(企业)总部的,参赛项目不超过3个;为金融机构(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的,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其他单位报名项目限1个。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赛道,申报赛道由申报主体自行选择。同一参赛主体入围决赛阶段的项目不超过2个。

  (二)参赛项目条件

  参赛项目需符合赛道主题方向,不得违反现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项目在权属和合法性方面不存在争议。参赛项目重点围绕金融服务模式、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具备创新性、应用性、示范性、安全性等特点;参赛项目此前未获得过深圳市级、区级相关金融奖项。

  1.创新性突出(创新性)

  为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金融机构研发推出的性能更优、质量更好、效果更佳的新型金融产品、金融技术、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参赛项目须于2024年后推向市场并运营6个月以上,或项目近两年内完成研究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一年以上;对创新性较强、短期内已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2.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应用性)

  参赛项目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效果,特别是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便利中小企业融资、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获得权威部门或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3.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示范性)

  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便于复制和推广,对推动深圳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4.风险控制水平良好(安全性)

  参赛项目具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可有效预防、回避、分散或转移相关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具备良好的风险自我控制能力。

  五、申报材料及审查要求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牵头组建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等工作。参赛主体通过指定的申报平台(szfic.szfta.org.cn),按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同时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研究开发时间和推出市场时间的材料(如,活动通知、会议纪要、公开报道等)。

  2.项目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数据或报告(如,项目鉴定报告、市场推广情况、上级表彰、所获奖项、媒体正面宣传等)。

  3.项目风险防范机制和措施的材料(如,内控制度、规章文件等)。

  4.与当前同类项目综合比较的材料(如,行业同类项目情况、关键指标对比等)。

  5.其他补充材料(如有。如,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批文;项目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

  6.地方金融组织需提交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有关备案、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的复印件;无明确金融主管部门的,需提交与金融业务相关性等情况说明材料。

  7.申报主体应在“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要求处,以及补充证明材料的首页盖章,整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合作申报的项目,合作申报单位均应在“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要求处盖章,其他盖章由主申报单位完成。

  8.申报主体应提供一份证明所有材料真实、客观的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9.申报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凯丰路10号国际金融科技城7楼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李女士,18774252186。装订册应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封面应标有“2025深圳金融创新大赛申报材料”字样、具体申报项目、单位名称、申报日期和参选赛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并位于页脚的外侧;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二)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10月11日前,在系统完成奖项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截止后,赛事工作组将集中对报名的项目开展形式审查,经赛事工作组审查,需调整或补充申报材料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赛事。

  (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六、比赛流程

  通过资料审查的项目进入比赛环节,参赛通知将发至申报单位联系人邮箱。

  (一)初赛(2025年10-11月)

  大赛组建专家库,初审专家在科技金融、数字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资本市场五个赛道中,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每个赛道前10名选出决赛入围项目;另选出最具潜力奖、最佳成长奖、创新突破奖各前10名入围项目。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牵头对入围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决赛(2025年11-12月)

  决赛参赛项目通过10分钟(路演5分钟+评委问答5分钟的形式)进行评分,由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汇总所有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加权平均后分数取到小数点后两位为项目最终得分。如关键名次项目出现同分情况,则要求评委对同分项目重新打分,更优者胜出。

  决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最具潜力奖、最佳成长奖、创新突破奖。

  七、审定及公示

  组委会对获奖项目进行最终审定,并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上向社会公示。

  八、其他事宜

  在赛事结束后,择机举办颁奖仪式,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获奖单位项目进行展示、宣传推介和报道。

  对决赛获奖项目,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中央金融监管驻深机构,以奖杯、证书等形式颁发(具体形式待定)。

  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深圳金融创新大赛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深圳金融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组委会报名咨询联系人:

  科技金融、资本市场赛道:王女士,电话:18665806842,0755-83999117;

  数字金融赛道:李女士,电话:13662430599,0755-82772989;

  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赛道:胡先生,电话:18038035312,0755-8836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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