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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跨境证券投资风险

时间 : 2025-06-06 17:18来源 :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毗邻香港,跨境投资活动相对活跃,近期发现部分投资者对跨境投资风险认识不足、参与不合法交易、陷入跨境投资新骗局造成投资损失,需高度警惕。从以下三个案例进行风险提示:

  案例一:

  基本案情:投资者在境外券商开设港股、美股融资融券账户,使用APP进行境外股票交易时,券商未经投资者同意合并账户、错误迁移股票数据、缺少日结对账单,导致投资者大额亏损。

  风险提示: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机制外,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不受境内法律法规保护,可能面临损失。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个人购汇应主要用于旅游、留学、就医等项目,若个人违规购汇用于境外证券投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或限制购汇等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投资者通过朋友认识一名自称在香港公司工作的人员,该人员声称公司持有香港正规牌照,能提供场外期权投资服务,并承诺高额回报。投资者在深圳办公点签署协议并转账期权费至该人员账户,委托其下单。但该人员及其公司实际并无相应资质。投资者要求兑付时,对方以公司出现问题为由拒不兑付,并且办公点已人去楼空。

  风险提示:不法分子利用熟人推介进行诈骗,流窜作案甚至藏身境外,涉案办公点可能空无一人或没有实体经营,被骗资金用途不明确、难以追回。投资者应保持理性,不盲从、不轻信高收益承诺,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财产损失。

  案例三:

  基本案情:投资者通过朋友介绍,在某香港券商的深圳办公点开户,进行A股场外期权交易,并将期权费通过其香港账户汇向该券商的香港账户。盈利时,投资者要求平仓,但该券商未响应,并于数天后通知无法兑付收益。目前,该香港券商正申请破产。

  风险提示:场外期权是定制化、高复杂性、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在非集中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目前境内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交易,且境内外机构不具备为境内个人投资者提供相关交易服务的资质。投资者参与香港场外期权交易不受境内法律保护,损失时维权困难。

  跨境投资路,风险伴左右。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开展跨境投资前请全面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合规机制参与跨境投资,选择正规、权威的信息渠道及机构作出投资判断,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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