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实施。一年以来,深圳金融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总要求,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关键一招,全力推动各项金融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取得了阶段性积极成效,为奋力跑好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程”贡献金融智慧、金融力量。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王新东副局长,就相关问题给大家进行解答和回应。
嘉宾王新东:大家好!感谢大家参与此次金融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在线访谈活动,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提问】深圳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答:金融业是深圳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整体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展现了质量型增长特征。一是综合实力稳步提高。2020年前三季度,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118.98亿元,同比增长10.2%,占同期全市GDP的15.8%。金融业税收占全市总税收近1/4,居各行业首位。在2020年9月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列全球第9位,国内仅次于上海、香港和北京。二是质量效益稳中向好。各细分领域主要指标全国居前。银行领域,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3万亿元、贷款余额6.3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16%,稳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证券领域,截至9月末,深圳2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2万亿元,营业收入848亿元,净利润335亿元,均位列全国第一;净资产、净资本均位列全国第二。境内上市公司323家。保险领域,27家法人保险公司总资产5.26万亿元,居全国第二;1-9月实现保费收入1126.9亿元,同比增长6%。三是服务功能持续增强。9月末,全市普惠口径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727.4亿元,同比增长37.6%,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3个百分点。直接融资加快发展,1-9月我市上市公司通过境内股票市场融资1062.1亿元,本地企业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4881.5亿元,上述合计5943.6亿元,同比增长45.3%。
【提问】一年以来,深圳资本市场改革方面进展如何?
答:资本市场的几项重要改革已经落地。一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落地。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保障创业板注册制顺利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首批18家企业于8月24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任务正式落地。二是深交所金融衍生品实现“零的突破”。2019年12月,沪深300ETF期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三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2019年12月,“平安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挂牌。截至目前,已有6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审核通过,特别是2020年3月13日,南山区推出全国首支以抗疫为主题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3.2亿元。
【提问】先行示范区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请问一下,数字货币在深圳落地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答:2018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起成立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为我市数字货币试点奠定基础。按照央行部署,稳步推进数字货币试点工作,已落地试点场景千余多个,顺利完成全国首次外部可控试点。目前,数字货币在深圳落地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我市将在人民银行的统筹部署下,推进数字货币的各项工作。
【提问】先行示范区意见中明确提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请问一下深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没有创新举措?
答:充分发挥深圳金融组织健全、金融创新活跃、金融环境良好的优势,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在“金融+制造”方面,积极运用信贷、债券、租赁、保险、基金等多种金融手段,支持先进制造和高端装备领域突破发展和扩大应用;在“金融+科技”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金融+供应链”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金融+文化”方面,推动金融机构探索文化信贷、文化债券、文化基金、文化保险等文化金融产品;在“金融+海洋”方面,加快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助力深圳打造引领泛珠三角、辐射东南亚、服务于“一带一路”的海洋金融枢纽;在“金融+民生”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提问】先行示范区提出“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请问一下,深圳在海洋金融方面下一步还有什么创新与探索?
答:除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外,深圳致力于打造引领泛珠三角、辐射东南亚、服务于“一带一路”的海洋金融枢纽。大力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运用银团贷款、金融租赁等方式为涉海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涉海企业尤其是科创型涉海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在境内外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鼓励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综合开发企业和项目,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持续强化商业性金融对海洋经济的服务保障功能,优化海洋金融发展环境,促进海洋金融要素集聚。为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撑。
【提问】先行示范区提出“发展绿色金融”,请问深圳在绿色金融方面目前取得的成绩有哪些?
答:深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已经取得的成绩有:一是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二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2017年12月,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2019年10月,FC4S绿色金融实验室落地深圳,该实验室除信息平台外,还将推动国内外绿色技术、绿色项目与资金对接。2020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立,秘书处永久落户深圳。三是加强社会影响力金融探索与实践,倡导以金融手段解决可持续发展等社会问题,开展社会影响力金融案例评选及项目展示,引发各界关注。在疫情背景下,更加关注ESG战略,引导金融企业强化环境、治理与责任。2020年7月30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圳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启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