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依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等相关政策,我办对《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深府办〔2008〕1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7年6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62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融创新奖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rb@shenzhen.gov.cn
附件:《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金融办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