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规范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我办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5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angq@shenzhen.gov.cn。
附件:《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市金融办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