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文件精神,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大力发展我市金融总部经济,参照《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样本)》(深发改〔2018〕789号)相关内容,结合我市金融发展实际,我办组织起草了《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金融总部项目用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样本)》。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7月21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5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或“金融总部项目用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angq@shenzhen.gov.cn。
附件:1.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金融总部项目用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样本)
3.《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和《金融总部项目用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起草说明
市金融办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