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发布实施以来,极大的支持了我市金融业的发展、做优做强,吸引了一批优质金融机构来深发展、做优做强。为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更好地配套《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号)的实施,我办修订形成了《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17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5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字样。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88125537。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angq@shenzhen.gov.cn。
附件:
1.《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市金融办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