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发挥金融产业基地和金融楼宇作为招商引资重要载体的作用,我办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重点金融产业基地和重点金融楼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18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5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黄小姐收(8812506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点金融产业基地和重点金融楼宇”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angq@shenzhen.gov.cn。;
附件:1.《深圳市重点金融产业基地和重点金融楼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重点金融产业基地和重点金融楼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市金融办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