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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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
留言日期:
2021-05-10
主题:
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业务致使我损失5万余元
内容:
2018年6月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向我推荐网络借贷业务。当月在该公司平台开户并出借5万元人民币,截止到2021年3月,一直未能偿还我出借的 5万余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文件要求,由属地金融工作监管部门负责。
诉求:因我本人现在家庭确实困难,请求贵局向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就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就我投诉与其协商解决,退赔我全部出借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