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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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123183
留言日期:
2026-07-07
主题:
易得花平台放高利贷,拒不退还超红线利息
内容:
本人2025年03月27日在通过易得花平台网上借款5000元,撮合的资方为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违规放贷,分12个月还款,第1个月还款1267.28,第2个月无需还款,第3-11月还502.28元,第12个月还款511.28,共计总还款6299,总息费1299,真实综合年化利率58.9%,远超国家金融监管红线,属于违规高息放贷,并且隐藏借款合同,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多次协商无果,拒不退还超额利息。恳请监管部门依法认定该笔5000元借款综合年化利率58.9%超标违规,按照法定LPR4倍标准重新核算全部本息,责令易得花平台共同退还本人超额支付利息合计957元并提供借款合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7-07
答复时间:
2026-07-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对深圳市辖区内“7+4”类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经核查,兴弦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局审批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我局无法定职权处理您反映问题。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与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有义务对与其合作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暂无法确认为你发放贷款的机构,故建议您先通过贷款合同、放款流水等明确实际放款方,如实际放款方为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您可以向该实际放款方反映该公司的相关问题,或向放款方所在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支机构反映问题(投诉热线12378)。


关于您反映的利率利息问题,建议您与该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您可以按照上述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您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您反映上述公司拒绝披露还款流水/贷款合同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您可以按照上述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如您认为该平台侵犯了您的消费者权益,您可与平台进行协商处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拨打消费者热线12315求助,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需法律帮助,您可向街道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反映并寻求帮助。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我们也很乐意协助指引。【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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