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一沉
留言日期:
2026-07-06
主题:
小花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内容:
小花钱包拒开发票,不给查看历史账单,也不给提供贷款合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7-07
答复时间:
2026-07-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对深圳市辖区内“7+4”类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经核查,“小花钱包”运营公司为小花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局审批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我局无法定职权处理您反映问题。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与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有义务对与其合作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暂无法确认为你发放贷款的机构,故建议您先通过贷款合同、放款流水等明确实际放款方,如实际放款方为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您可以向该实际放款方反映该公司的相关问题,或向放款方所在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支机构反映问题(投诉热线12378)。


关于您反映上述公司拒绝披露历史账单/贷款合同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您可以按照上述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如您认为该平台侵犯了您的消费者权益,您可与平台进行协商处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拨打消费者热线12315求助,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您反映的发票问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建议您向该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映相关问题。


如需法律帮助,您可向街道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反映并寻求帮助。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我们也很乐意协助指引。【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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