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范发进
留言日期:
2026-04-01
主题:
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向在校大学生放贷,要求全额反还已支付息费
内容:
投诉对象: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大学期间在分期乐平台借款,现已全额还清。平台以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名义违规收费,综合年化利率远超国家法定上限,属于违规放贷。本人多次通过APP客服、黑猫投诉、12315维权,要求退还超额费用,平台长期拖延推诿,仅以200元体验金敷衍了事,拒不提供完整借款合同,拒不开具正规发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贵单位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超额利息与担保费,3个工作日内联系本人协商处理并反馈结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02
答复时间:
2026-04-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对深圳市辖区内“7+4”类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经核查,“分期乐”运营公司为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我局审批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我局无法定职权处理您反映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校园贷问题,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校园贷”业务,规范贷款发放活动,并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另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进行身份确认、贷款风险识别等环节进行审慎评估。鉴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业务由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建议您向实际放款方所在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支机构反映该情况(投诉热线1237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我们也很乐意协助指引。【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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