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杨一晨
留言日期:
2026-02-02
主题:
关于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举报信
内容:
投诉公司全称: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运营平台:“富宝贷” 举报事项: 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富龙小贷”)在与本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设置多处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规定。同时,在本人因客观困难逾期后,该公司拒绝就合同瑕疵及实质性还款方案进行协商,涉嫌推诿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4月20日,通过“富宝贷”平台与富龙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元。因突发经济困难导致还款逾期,本人主动联系平台希望协商还款。同时发现合同存在侵害消费者基本权利的“霸王条款”,且拒绝实质性协商,漠视消费者合理诉求 请求贵局督促富龙小贷主动与本人联系,在公平的基础上,就贷款逾期事宜进行实质性协商,达成一个合法、合理、可行的还款方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03
答复时间:
2026-02-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的投诉已收悉。我局已告知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予以跟进核实并处理您的诉求,涉及合同纠纷的建议您与该公司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该公司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我局将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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