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丹
留言日期:
2025-10-30
主题:
深圳市中融小额贷款暴力催收
内容:
本人于2025年10月24号和10月29号,分别收到暴力催收短信。期间多次与该平台沟通,要求停止第三方催收公司委托得到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和第23条,我有权要求网贷平台撤回对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委托,并且平台不得拒绝。同时,平台在委托第三方催收时,必须明确告知您第三方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委托人姓名和工号等。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30
答复时间:
2025-10-3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我局已告知深圳市中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予以跟进核实并妥善处理您的诉求,涉及合同纠纷的建议您与该公司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该公司存在违反相关法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若您掌握更多证据或线索材料,可再向我局提供。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0755-88127914进行反映。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若您认为该公司在催收过程中存在上述情况的,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反映。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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