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angying1
留言日期:
2022-07-28
主题: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内容:
请问目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含“投资”,经营范围包含“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如拟进行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是否需要取得金融监管局的前置审批同意?如是,请问具体流程及申请材料是什么呢?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7-29
答复时间:
2022-08-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如您公司不属于私募业务,根据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规定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我市已暂停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交所、股权投资”等字样的类金融企业的商事登记及变更。请您删除上述相关字样后办理相关业务。如您所咨询事项属于私募业务,请您致电0755-88127314、0755-88980767、0755-8898077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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