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aiqi900
留言日期:
2022-06-21
主题:
关于类金融企业变更登记的事宜
内容:
您好! 我们是2015年底,注册在前海的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营正常合规,未在协会备案,未展业; 现因法人离职,要变更法人和股权,现在就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咨询如下: 1、经工商反馈,类金融企业变更登记,需要你局前置审批,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相关事项的公告文件在哪查? 2、若我们自愿将公司变更为非金融类企业,相应的名称及经营范围都删除“类金融”字样,是否还需你局前置审批? 就如上问题,特此咨询! 盼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21
答复时间:
2022-06-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根据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规定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我市已暂停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交所、股权投资”等字样的类金融企业的商事登记及变更。请您删除上述相关字样后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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