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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6153D/2025-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27
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哪些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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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哪些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 号)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立足当地,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跨地市展业的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的条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