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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6153D/2023-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29
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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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府金发〔2013〕6号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期限届满后,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应当具备主发起人或其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转让完毕后,新变更的出资人持有股份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