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营商环境政策库 > 通知公告

关于鼎益丰“原始股权”“期权”等业务的风险提示

时间 : 2023-11-21 20:00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办接到群众反映,“鼎益丰”关联主体,包括“元丰”“元汇”“元亨”“万鼎”“天鼎”“嘉鼎”“华音”等分部,通过茶会、晚会、读书会、上市发布会等线上线下活动、宣扬“肽”“光波磁电疗法”等产业概念,以“禅意投资法”等吸引投资人认购“鼎益丰”关联主体的“原始股权”或“期权”,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目前,相关投资活动已出现“返利延期”“合同到期未退款”“难以兑付”等情况。

  关于“鼎益丰”相关主体,我办在今年2月19日发布了有关风险提示,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鼎益丰”在深圳辖内的经营主体进行核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非法从事金融活动,不得非法集资。

  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办将依法依规采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严厉处置辖区内的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再次向广大群众提示如下:“鼎益丰”在深圳的经营主体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请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不参加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主体举办的各类金融产品宣传集会,对高收益、原始股权、期权等投资项目保持警惕,切莫掉入非法集资陷阱。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掌握相关线索,均可以依据《深圳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进行举报。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