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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 : 2023-10-18 14:23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照问题清单,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中的“(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下“1.财政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提到的问题: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缴。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长期挂账资金核实工作,通过查找历史会计凭证摸清挂账资金的账龄、性质和事由,并在此基础上约谈借款人,明确具体还款时间。二是借款人已将欠款退回我局基本户,依据银行回单核销挂账借款,并按程序将上述资金上缴国库。

  二、关于“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的“(一)预算编制执行审计情况”下“1.预算编制不科学”提到的问题:部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奖励项目预算依据的政策文件已失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已到期失效的扶持政策,并相应修订实施细则。于2023年修订印发了《<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金监规〔2023〕1号),新细则中删除了已失效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项目”。二是严格依据在实施政策和已申报项目编制2024年预算。三是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奖励措施纳入新制定的《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该政策已于10月8日在深圳创投日活动上发布。

  三、关于“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的“(一)预算编制执行审计情况”下“3.违规列支预算经费”提到的问题:无预算安排使用资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人才政策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按要求做好预算的跨年度错配安排,并以已审核或已受理项目为基础编制2024年预算,避免再次出现无预算安排使用资金的情况。二是通过组织培训,加强各处室预算编制经办人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配套的相关预算编制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的理念。

  四、关于“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的“(二)政府采购管理审计情况”下“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提到的问题:采购项目供应商违规转包。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采购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在用、常用采购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工作实例、本次案例重点介绍采购管理中常见的违规情形。二是修订完善采购负面清单,将串通投标、违规转包等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清单,进一步强化采购合规意识。三是结合投标实际和审计意见,提前终止该项目采购。

  五、关于“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的“(二)政府采购管理审计情况”下“3.合同执行缺乏有效监管”提到的问题:采购项目合同服务要求低于招标公告条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局已与供应商签订了补充协议,按照实际服务标准下调了合同金额。二是修订合同管理办法,补充增加有关要求,进一步通过制度约束,从严细化合同审核管理。

  六、关于“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的“(三)课题管理审计情况”下“1.课题项目未实行全过程管理”提到的问题:6家单位未通过公开渠道公示课题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课题管理办法,加强对课题开展情况的公示管理。二是补充公示有关课题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涉及经费开支且截至目前已完成的课题项目通过局门户网站对课题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进行公示。

  七、关于“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的“(三)课题管理审计情况”下“2.课题项目支出监管不严”提到的问题:1项课题未按规定开展立项评审程序,1项课题违规转包,3项课题挤占其他项目经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课题管理办法,加强对课题立项的管理。专设“立项管理”章节,明确应经科学论证、横向比对、民主决策后确定课题项目。二是对制度印发后新开展的课题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实施项目立项。三是审计指出问题后,责令课题项目承包方退回前期支付的全部项目款,上述款项已按要求退回国库。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内部审计计划,进一步加强风险领域的监督管理。修订课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审定纳入我局年度部门预算的课题经费,实行单列项目管理,不得和其他非课题类项目合并编报。课题项目预算批复后,实行专款专用”。

  八、关于“三、重大专项审计情况”中的“(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下“2. 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方面”提到的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金融领军人才培训学员、金融骨干人才培训学员多发补贴。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承办机构协助对其承接的金融领军人才和金融骨干人才两个班次涉及的多发放补贴予以追回,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国库。二是通过完善项目办班方案、招生公告、项目协议等方式,加强对承办机构包括学费缴纳、考勤管理在内的项目全过程管理。

  九、关于“三、重大专项审计情况”中的“(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下“2. 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方面”提到的问题:在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的银行给予奖励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指引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和实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并要求申报机构补正,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和安全。

  特此公告。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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