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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政策的建议

时间 : 2020-08-25 20:21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政策的建议)

案号  20200014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部署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在全国有序展开。深圳市委市政府贯彻党中央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十分彻底和坚决,疫情防控效果获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称赞。

  重大疫情前,经济必然承受巨大冲击,深圳作为全国经济龙头之一首当其冲。其中,民营企业受到的损失很大,不妥善处置势必会导致大面积破产、大范围失业,经济发展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商事主体共314.3497万家,在全市商事主体的占比97.66%。其中,民营企业195.3459万家,占全市企业总量96.29%。这一季度,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34.03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509.14亿元,占同期深圳GDP的43.76%,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9.4%。同在一季度,深圳民营企业上缴税收1151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全市企业上缴税收的67.2%。

  2020年的第一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商事主体总量有增无减,其中民营企业占比有增无减。按照同比估算,第一季度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会减少30%以上,换算成民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同比数值为1000亿以上。整个民营企业将面临多重经营压力。鉴于此,建议深圳市政府参照《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时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和善后工作中基于营商环境优化的特别措施。

  意见建议:

  建议一、建议减免或降低税负。

  补充说明: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大多中小微企业停摆,收入中断的同时需要支付各类成本。建议税务部门以减免、减低、退税等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纾困措施。

  建议二、建议减免房租、水电费、网费。

  补充说明:假期延长,无法复工,企业还需要在支付工资成本的同时,边空转边支付房租、水电、网费等。建议出台具体的减免房租、水电费、网费等政策,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建议三、建议增加政府采购、提供融资支持。

  补充说明:复工后企业运转也会遇到很大瓶颈,业务存续、融资通道等都会出现可以预见的障碍。建议在政府采购上多向民营企业倾斜,同时推出针对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融资补贴等措施。

提案者  孙国瑜

提案答复

深金监函〔2020〕1000 号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00014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孙国瑜委员: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政策的建议》收悉。关于提案中“提供融资支持,推出针对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有关建议,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2018年9月17日,市政府发布实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提出“设立30亿元规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首期2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战兴产业中小企业政银担合作贴息、贴担保费、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试点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落实无还本续贷奖励、过桥贴息和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机制等8条措施“输血”中小微企业。关于落实无还本续贷奖励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予以无还本续贷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按照单笔无还本续贷贷款金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笔贷款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关于推出过桥贴息政策方面,重点扶持向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含下设全资或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含申报过桥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小微企业主);市财政按照过桥资金以当期基准利率计息,对中小微企业给予50%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疫情期间我局持续加大有关宣传及落实工作。

  2月7日,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0〕1号),其中包括4项涉及企业融资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稳资金、降成本、送补贴、提增信等四大举措切切实实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一)稳现金流。一方面,督促银行不抽贷、断贷、压贷。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可延长至2021年3月底。截至目前,我市所有银行均严格实行国家部委有关金融政策,尚未出现银行机构违规抽贷、断贷、压贷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发挥地方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功能。我局积极引导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企业提供降低费率、延期付款等支持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和复工扩产。截至目前,商业保理方面,累计受惠企业约400家,累计减免服务费用约6500万元,获得专项保障融资约32亿元。小额贷款方面,累计办理展期金额超5.6亿元,办理延期还款金额超4.3亿元;融资担保方面,新增延期担保笔数累计225笔,累计担保金额超14亿元;新增延期担保笔数累计43笔,累计担保金额5.5亿元。

  (二)降成本。一方面,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专项贷款。2月初,央行安排了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政策;2月26日,央行再次安排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我局会同人行深圳中支鼓励相关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央行金融政策。截至6月30日,我市84家重点企业获得优惠专项贷款160笔,合计44.71亿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1.10%;深圳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符合支小再贷款要求的小微贷款10406笔,合计65.0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14%;辖内金融机构办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再贴现业务3987笔,合计125.67亿元。另一方面,要求政策性担保机构减免担保费30%。截至5月末,高新投和担保集团合计超500家企业提供优惠扶持,扶持金额超30亿元。

  (三)送补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制定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目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已落实该项工作。

  (四)提增信。为推动我市“千亿发债计划”工作落实,我局积极协调辖内各区出台针对民营企业发债的各项政策,鼓励高新投、担保集团等融资担保机构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担保支持。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新增千亿发债任务244.90亿元,其中通过高新投集团和深圳担保集团增信发行的公司债券达到49.55亿元。千亿发债增信资金共撬动发行4笔疫情防控债券产品,发行金额合计18.7亿元,最低票面利率2.98%。

  二、创新推出银企融资对接渠道

  一是深圳金服平台创新推出“战疫”专区。为助力解决企业抗疫期间的资金需求,我局紧急部署,在我局现有的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简称深圳金服平台)上增设“战疫”专区。截至8月5日,“战疫专区”有27家银行在专区上线67项企业抗疫、复工复产专项信贷产品;发布“战疫”类暖企政策184项;专区累计访问量超4.47万次,已实现放款金额超1.35亿元(最低5万元,最高2000万元),最低贷款利率为3.75%,真正为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二是首创“金融方舟”企业扶持计划。我局在4月14日“深圳市金融抗疫ING暨金融方舟启动大会”上正式启动“金融方舟”项目,组织全市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专项行动;重点帮扶受疫情影响明显的外贸出口、交通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企业。各银行在授权范围内,为“金融方舟”内企业提供专项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自项目实施以来,我局已举办8场金融方舟政策宣讲会暨银企对接会,分别面向物流与供应链行业、黄金珠宝行业、数字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软件行业、钟表行业、住房租赁市场、新基建产业等,加快推动银企对接合作,提高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手段,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聚焦宣传,提高金融政策触达率。继续通过各类媒体、政府官方服务平台加大对金融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市区联动,依托云直播等方式,将政策宣传下沉到街道、园区,减少企业对政策的搜寻成本,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企业。二是运用科技,完善推广深圳金服平台。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数据对接质量,提升平台的征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续贷申请、融资申请绿色通道”功能,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爆款”金融产品,提升平台服务企业成效。三是推进“金融方舟”,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入项目支持名单;同时利用政府资源,结合各产业部门提供的重点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为入库企业精准提供咨询、诊断、纾困等个性化、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专此答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陈思婷,电话:88125520)

办理单位: 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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