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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深圳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提案

时间 : 2020-08-07 20:16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深圳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提案)

案号  20200012

  一、提案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依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外防输入,内控传播,取得了初步成果。受疫情影响,全市各行各业,尤其是服务业将受到重大冲击,相关中小企业或也将遭受严重冲击。2019年,已是中小民营企业异常艰难的一年,生存压力极大。2020年开年,又遭遇此次疫情,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将面临生死考验,亟需政府施以援手,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意见建议:

  建议一、租金减免或财政补贴支持。

  补充说明:一是建议国有企业下属物业对企业直接免除第一季度厂(房)租金。二是倡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等各类物业对企业适度减免租金,或者对企业交租给予适当延期。三是鼓励支持房东、或者类似自如等企业向因疫情不能复工的人员,提供房租减免和延期支付等支持。四是对于物业主体减免房租等,政府可给予一定额度的税收抵扣等政策支持。五是加大对抗疫医疗方面的研发、救治、防疫物资、一线医护人员补助的财政支持。六是对于定点接待酒店给予相关资金补贴。

  建议二、生产经营支持。

  补充说明:一是全力保障防护用品企业扩大生产。支持涉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全力保障该类企业人、财、物方面的生产需求。必要时,考虑参照战备用品的管理方式,由政府接管生产防护用品企业,在保障企业合理利润和员工工资福利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合理分配投放市场的资源,有序组织、统一管理。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在产业发展资金中按规定给予补助。对于纳入支持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按其缴纳额,通过财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额补助,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免除。

  二是妥善解决“隔离观察”难题。对返深的湖北籍及其他疑似病例职工要隔离观察,尤其对住集体宿舍、合租或疑似病例职工高度聚集区,切实做好隔离观察。建议由政府指定固定场所免费提供给没有独立住所的人员用作隔离之需,以达到按时返工和防控疫情双重目的。此外,密切关注可能由“隔离”引发的紧缺行业“用工荒”的风险,比如,盐田码头拖车司机有大量湖北籍,被隔离将导致此行业出现大量人力短缺,牵涉影响连锁反应可能很大。

  三是对于延长假期(指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员工工资支出给出更合理的安排。兼顾企业和员工利益,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同时,延长的假期及推迟开工的期间内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减少企业因负担过重而在复工后加大裁员的现象。同时,鼓励企业实行灵活办公机制、错峰上下班,发展线上和智能化办公,避免人流交叉感染。

  建议三、贷款融资支持。

  补充说明:一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合理采取续贷、展期等其他信贷政策安排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二是加大融资利率优惠力度。对于防疫物资生产、流通、运输小微企业提出融资需求的,给予一定的融资利率优惠政策。三是提高审批效率,针对涉及防疫相关的小微企业,设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确保以最快速度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及相关放款手续,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不间断。四是对于需要贷款的企业,深圳中小担保集团等担保公司会同银行适当降低标准,银行续贷由政府担保免过桥。

  建议四、减税降费支持。

  补充说明:一是出台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部分时期减免、特殊行业减免或延期支付等手段,以保障特殊行业的企业不断流。二是对于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到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中小企业所缴纳税费深圳留存的部分,拿出50%比例即时返回企业。三是建议减免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部门尤其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增值税,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的金额以降低所得税。四是对于企业第一季度社保支出给予补贴,或者由政府垫付企业第一季度社保支出,以减轻企业负担。探索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率,养老、医疗缴费率可分别降低1-2个百分点,降低企业负担。

  建议五、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

  补充说明:一是做好延长复工期间的预约涉外商事认证工作,保证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文件认证不受影响。二是努力实现网上办理涉外商事认证,减少企业人员外出,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三是为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外贸企业,协助出具有关不可抗力证明。

  建议六、出台中小企业援助计划。

  补充说明:一是对受疫情事件影响而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高100万元免息贷款,最长还款期5-8年。二是对受疫情事件影响而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协调金融机构,由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

  建议七、其他建议。

  补充说明:一是及时开展调研,了解各类企业的复工安排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二是建立企业诉求反馈渠道,精准施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指定部门定期发布疫情发展、应对方法及其他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的信息,协助企业内部传达及向海内外客户发送,以应对海外负面信息传播,减少海外客户及资本的恐慌。四是抓紧落实国务院部署的“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提案者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提案答复

深金监函〔2020〕1002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2000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贵单位提出《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深圳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提案》(第20200012号)已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作为提案的分办单位,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局内会议对提案中涉及我局工作认真研究,积极落实。现针对提案建议“(三)贷款融资支持”及“(六)出台中小企业援助计划”中涉及我局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我局参与研究制定出台《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0〕1号)。该措施包括4项涉及企业融资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稳资金、降成本、送补贴、提增信等四大举措切切实实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具体为:

  (一)稳现金流。一方面,督促银行不抽贷、断贷、压贷。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可延长至2021年3月底。截至目前,我市所有银行均严格实行国家部委有关金融政策,尚未出现银行机构违规抽贷、断贷、压贷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发挥地方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功能。我局积极引导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企业提供降低费率、延期付款等支持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和复工扩产。截至目前,商业保理方面,累计受惠企业约400家,累计减免服务费用约6500万元,获得专项保障融资约32亿元。小额贷款方面,累计办理展期金额超5.6亿元,办理延期还款金额超4.3亿元。融资担保方面,新增延期担保笔数累计225笔,累计担保金额超14亿元;新增延期担保笔数累计43笔,累计担保金额5.5亿元。

  (二)降成本。一方面,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专项贷款。2月初,央行安排了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政策;2月26日,央行再次安排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我局会同人行深圳中支鼓励相关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央行金融政策。截至6月30日,我市84家重点企业获得优惠专项贷款160笔,合计44.71亿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1.10%;深圳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符合支小再贷款要求的小微贷款10406笔,合计65.0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14%;辖内金融机构办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再贴现业务3987笔,合计125.67亿元。另一方面,要求政策性担保机构减免担保费30%。截至5月末,高新投和担保集团合计超500家企业提供优惠扶持,扶持金额超30亿元。

  (三)送补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制定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目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已落实该项工作。

  (四)提增信。为推动我市“千亿发债计划”工作落实,我局积极协调辖内各区出台针对民营企业发债的各项政策,鼓励高新投、担保集团等融资担保机构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担保支持。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新增千亿发债任务244.90亿元,其中通过高新投集团和深圳担保集团增信发行的公司债券达到49.55亿元。千亿发债增信资金共撬动发行4笔疫情防控债券产品,发行金额合计18.7亿元,最低票面利率2.98%。

  二、创新推出银企融资对接渠道

  (一)深圳金服平台创新推出“战疫”专区。为助力解决企业抗疫期间的资金需求,我局紧急部署,在我局现有的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简称深圳金服平台)上增设“战疫”专区。截至8月5日,“战疫专区”有27家银行在专区上线67项企业抗疫、复工复产专项信贷产品;发布“战疫”类暖企政策184项;专区累计访问量超4.47万次,已实现放款金额超1.35亿元(最低5万元,最高2000万元),最低贷款利率为3.75%,真正为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二)首创“金融方舟”企业扶持计划。我局在4月14日“深圳市金融抗疫ING暨金融方舟启动大会”上正式启动“金融方舟”项目,组织全市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专项行动;重点帮扶受疫情影响明显的外贸出口、交通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企业以及有发展前途但短期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各银行在授权范围内,为“金融方舟”内企业提供专项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自项目实施以来,我局已举办8场金融方舟政策宣讲会暨银企对接会,分别面向物流与供应链行业、黄金珠宝行业、数字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软件行业、钟表行业、住房租赁市场、新基建产业等,加快推动银企对接合作,提高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手段,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聚焦宣传,提高金融政策触达率。继续通过各类媒体、政府官方服务平台加大对金融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市区联动,依托云直播等方式,将政策宣传下沉到街道、园区,减少企业对政策的搜寻成本,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企业。二是运用科技,完善推广深圳金服平台。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数据对接质量,提升平台的征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续贷申请、融资申请绿色通道”功能,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爆款”金融产品,提升平台服务企业成效。三是推进“金融方舟”,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入项目支持名单;同时利用政府资源,结合各产业部门

  提供的重点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为入库企业精准提供咨询、诊断、纾困等个性化、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再次感谢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宝贵建议及对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贵单位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专此答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周雅琼,联系方式:88127404)

办理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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