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打赢“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几点建议

时间 : 2020-08-05 20:0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打赢“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几点建议)

案号  20200011

  鼠年伊始,特区鹏城,乍暖还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如其来肆虐各地,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国家有难,匹夫有责!面对疫情,全市人民应一起戮力同心,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此,本人有以下几点建议:

  意见建议:

  建议一、建议深圳市委宣传部组织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等主流媒体多制作一些活泼生动、接地气的防控疫情的视频宣传短片,

  补充说明:在电视、电台和手机等媒体平台上大力宣传,频繁播放,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意识,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疫情防控能力,从个人、家庭、社区,层层做起,深入人心,做到群防群控,协同作战,团结一致,共同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建议二、建议深圳市委、市政府用实际行动扶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抗疫情共渡难关,

  补充说明:如加大金融支持,降低银行对企业及个人房贷利率,支持物业房东对租户降低房租租金;减免、缓征中小企业税款,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为确保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建议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对中小企业上半年到期贷款,银行可根据企业申请、可按不高于原贷款合同中的利率,顺延三个月,以保障企业资金稳定。

  建议进一步减少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减、延中小企业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款,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纳税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并且减、延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建议政府给予减免租金的业主提供相应税费减免政策、对疫情期间坚守保障服务作业的企业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等。同时,建议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企业稳就业、不裁员,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企业制度性成本。

  建议三、建议延长来深建设者回深开工时间,支持企业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16日,2月17日正式上班。

  补充说明:。因为深圳是一个海纳百川的移民城市,其中大部分为外来人口,此举能避免来深建设者集中回深而产生疫情暴发感染。员工因疫情延长假期,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建议员工休假期间工资可由深圳市社保局按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近日有部分省市的人社部门表示“因疫情延长假期的2月3日-9日为休息日,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200%的劳动报酬。”这对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网络上亦对此怨声载道。建议深圳应以此为鉴,因疫情延长假期的部分,应优先以年休假等各类假期进行抵扣,超出年假建议由深圳市社保局按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或用人单位计发基本工资(该部分企业成本扣抵应缴税费)。

  对疫情期间坚守保障服务作业的企业,也应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期间,很多企业为“保安全、保供应、保服务、保生活”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如住宅物业管理公司在延假期间,无论人工费、加班费、清洁费等均开支翻倍,建议减免其本年度的企业税费。此外,鼓励企业稳就业、不裁员。建议对于不裁员的企业除可申请退回已缴纳的2019年失业保险费金外,还可设置政府补贴基金,按企业在岗人数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建议四、建议延长中小学的寒假假期,提升和完善网上授课功能。

  补充说明: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延迟中小学假期是当务之急。建议学生们在家可采用“老师视频讲课”方式学习。网络授课在此次疫情暴发体现了其独特的优势,同时也彰显了互联网教育未来发展前景可期。广大家长应严格要求学生主动认真学习,主动思考,尽最大的努力完成学期课程。

提案者  黄振良

提案答复

深金监函〔2020〕999号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00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黄振良委员:

  《关于打赢“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几点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提案中“加大金融支持”有关建议,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2月7日,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0〕1号),其中通过稳资金、降成本、送补贴、提增信等举措切切实实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一是稳现金流,积极督促银行不抽贷、断贷、压贷。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可延长至2021年3月底。截至目前,我市所有银行均严格实行国家部委有关金融政策,尚未出现银行机构违规抽贷、断贷、压贷的不良现象。二是降成本。一方面,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专项贷款。我局会同人行深圳中支鼓励相关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央行专项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政策。截至6月30日,我市84家重点企业获得优惠专项贷款160笔,合计44.71亿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1.10%;深圳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符合支小再贷款要求的小微贷款10406笔,合计65.0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14%;辖内金融机构办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再贴现业务3987笔,合计125.67亿元。另一方面,要求政策性担保机构减免担保费30%。截至5月末,高新投和担保集团合计超500家企业提供优惠扶持,扶持金额超30亿元。三是送补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制定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目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已落实该项工作。四是提增信。积极抓好“千亿发债计划”工作落实,鼓励高新投、担保集团等融资担保机构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担保支持。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新增千亿发债任务244.90亿元,其中通过高新投集团和深圳担保集团增信发行的公司债券达到49.55亿元。

  二、创新推出银企融资对接渠道

  一是深圳金服平台创新推出“战疫”专区。为助力解决企业抗疫期间的资金需求,我局紧急部署,在我局现有的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简称深圳金服平台)上增设“战疫”专区。截至8月5日,“战疫专区”有27家银行在专区上线67项企业抗疫、复工复产专项信贷产品;发布“战疫”类暖企政策184项;专区累计访问量超4.47万次,已实现放款金额超1.35亿元(最低5万元,最高2000万元),最低贷款利率为3.75%,真正为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二是首创“金融方舟”企业扶持计划。我局在4月14日“深圳市金融抗疫ING暨金融方舟启动大会”上正式启动“金融方舟”项目,组织全市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专项行动;重点帮扶受疫情影响明显的外贸出口、交通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企业以及有发展前途但短期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各银行在授权范围内,为“金融方舟”内企业提供专项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自项目实施以来,我局已举办8场金融方舟政策宣讲会暨银企对接会,分别面向物流与供应链行业、黄金珠宝行业、数字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软件行业、钟表行业、住房租赁市场、新基建产业等,加快推动银企对接合作,提高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手段,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聚焦宣传,提高金融政策触达率。继续通过各类媒体、政府官方服务平台加大对金融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市区联动,依托云直播等方式,将政策宣传下沉到街道、园区,减少企业对政策的搜寻成本,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企业。二是运用科技,完善推广深圳金服平台。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数据对接质量,提升平台的征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续贷申请、融资申请绿色通道”功能,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爆款”金融产品,提升平台服务企业成效。三是推进“金融方舟”,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入项目支持名单;同时利用政府资源,结合各产业部门提供的重点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3-

  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为入库企业精准提供咨询、诊断、纾困等个性化、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系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陈思婷,电话:88125520)

办理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