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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对策建议

时间 : 2019-08-27 00:00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对策建议)

案号  20190509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金融领域的世界性难题。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要实现动力转换,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更是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深圳是“创新之都”,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引擎,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过万家,位列全国第二,同时深圳也是“小微之都”,有上百万家小微企业。解决好小微企业,尤其是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深圳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的关键。近几年,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深圳市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从贷款增速和贷款利率的统计数据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2018年深圳市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439.35亿元,同比增速16.08%,比各项贷款增速高2.38个百分点。但考虑到金融机构在考核压力下的数据掺水,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不容乐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既要有切实可操作的措施,又要厘清一些方法论上的误区,以下提出两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政策层面,一是具体措施。

提案者  政协委员:刘晓勇

提案答复

深金监函〔2019〕1229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第20190509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刘晓勇委员: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对策建议》(第20190509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金融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提案的承办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充分研究,现结合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优先解决重点问题”的意见

  委员建议要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融资服务,尤其是要通过PE等手段,对有一定基础并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给予融资支持,要特别关注科技、服务和民生行业,尤其是在这些领域内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

  研究答复意见:深圳作为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金融中心城市,资金资本密集、金融创新活跃、研发能力突出、产业基础雄厚,已基本构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创投”协同互动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激励下,深圳创投行业已形成梯度分布格局和老中新层次体系,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引擎”。一是“国家队”基金相继落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只实体基金在深设立运行;总规模2000亿元、定位于央企并购重组的国家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签约落户深圳。二是“地方版”基金创新设立。市政府成立“千亿级”规模的投资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市国资委重点打造总规模800亿元的国资改革鲲鹏并购基金,助推国企混合制改革。首期规模5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设立运营,补齐企业早期融资难短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条,大力支持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发展。三是“市场版”基金纷纷涌现。国内最大的商业化母基金-前海母基金创立,完成募集规模215亿元。同时,网络创业、概念创业、大赛创业等新模式不断涌现,以腾讯为代表的龙头企业致力于打造行业创投生态系统平台。四是区域错位形成老中新层次体系。深圳传统金融强区-福田区先发优势突出,科技产业强区-南山区和“新秀”前海发展迅速。福田区聚集了深创投、达晨创投、同创伟业等一批国内创投行业第一梯队的龙头企业;南山区和前海依托科技产业优势和金融先行先试政策契机,近年来崛起了以力合清源、天图资本等为代表的新兴投资机构,基本形成了老中新三代层次鲜明的发展格局。

  二、针对“优先解决融资难,再解决融资贵问题”的意见

  委员建议要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再解决企业融资贵,针对“两增两控”考核目标,建议监管部门政策适当调整,弱化对控制融资成本的考核,打开利率上浮空间,同时提高不良率上限,实现客户下沉,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研究答复意见:6月26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支持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引导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列信贷计划和专项考核激励,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和考核扣分因素;探索打包组合质押,拓宽质押物范围和处置途径。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新的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方式,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利率传导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助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深圳市政府层面:(一)多措并举,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一是搭建推广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轻资产、缺抵押,企业风险甄别难,政府配套资源相对分散等“痛点”问题,深圳市搭建了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通过“金融资源、政务数据、惠企政策、涉企服务”四个整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8月19日,平台注册金融机构134家,合作金融产品134项,注册企业2.03万家,累计解决融资金额共计118.6亿元。二是设立5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30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贷款发生的坏账,对银行和担保机构最高给予50%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资金池自2018年底实施以来,截至2019年7月,37家合作银行已与资金池管理机构签约,入库项目共计36012个,入库贷款总金额810亿元,涵盖中小微企业23593家;不良项目入库总数153个,入库金额共计58796万元;2018年首批补偿8家银行,涉及44家中小微企业74个项目,已拨付补偿金额8572.43万元。三是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500万元以下、1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2019年5月,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全市有22家银行、12家保险公司报名参与试点工作,3家银行与保险合作开展的业务已经落地,累计授信余额22亿元,实际放款金额13亿元。

  (二)创新手段,助力解决企业融资贵。2018年9月17日,市政府发布实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提出“建立战兴产业中小企业政银担合作贴息、贴担保费、落实无还本续贷奖励、过桥贴息”等8条措施“输血”中小微企企业,对战兴产业的企业贷款、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50%的贴息,担保费补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鼓励银行向我市小微企业发放的无还本续贷贷款;对申请过桥资金贴息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2018年12月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提出包括“力争实现企业年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在内”的“四个千亿”计划,助力深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针对“引导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共担风险”的意见

   委员建议对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合作的监管适度放宽,明确允许科技机构和金融机构以多种形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研究反馈意见:深圳金融科技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健全的金融创新体制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一直以来,深圳市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精准度。一是吸引金融科技机构集聚。由腾讯公司等知名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微众银行于2014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成为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银行。平安科技、易安保险、金证股份等一批知名的金融科技公司也逐渐涌现。二是创设金融科技专项奖,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市政府从2017年开始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每年奖金总额高达600万元,重点奖励深港两地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三是出台金融科技发展专项政策。2017年3月,福田区率先出台《关于促进福田区金融科技快速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政策成为我国地方政府首个发布的金融科技专项政策;2017年6月9日,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上市。目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在研究制定市级层面的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

  良好的金融创新氛围下,我市辖区内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科技、人脸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贷款风控模型,提升信用风险管理和贷后管理等,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提供随时随地、随借随还的融资服务,助力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落地。目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在会同深圳银保监局共同研究,推广“银行+保险+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共同合作,共担风险的小微企业续贷模式,条件成熟后,将配套市财政扶持政策,在全市推广。

  四、针对“引导核心企业主导为上下游提供供应链融资”的意见

  委员建议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一是要提升大型企业对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充分拓展财务公司业务边界,发挥财务公司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同时扩大央行再贴现、再贷款支持力度,为财务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创造良好条件。三是鼓励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合作。四是政府对核心企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系统的IT投入,提供一定补贴,对成效显著的机构专项奖励。

   研究反馈意见:深圳是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源地,一直引领着国内供应链金融迭代发展。早在1998年,深圳发展银行就开始了票据、货押等产品的探索,2003年深圳发展银行就在国内最早系统提出了“1+N供应链金融”模式,明确将客户定位于围绕在供应链核心企业周围的中小企业。随着全球化供应链分工不断深化,得益于改革开放、背靠珠三角密集的产业集群、发达的对外贸易市场氛围以及毗邻香港这一全球物流枢纽的优势,深圳供应链金融逐渐兴起并发展成为深圳金融靓丽“名片”。全国标杆供应链管理公司有怡亚通、东方嘉盛、普路通、创捷、朗华等;示范产业互联网平台有铜道电商、找铅网、中农网、思贝克、正威国际等;专注于供应链金融的新锐金融科技平台有壹诺金融、联易融、前海益链、金证引擎、特米等;全国知名物流公司有顺丰、准时达、海格物流、越海等;围绕核心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牌银行机构有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微众银行等。

  深圳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推进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发展工作。2018年,深圳积极申报并成为中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2019年1月我局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深府金发〔2019〕7号),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政策的副省级城市;2019年7月3日,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成立大会成功举办,该协会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市级供应链金融协会。福田、南山、宝安等区也在积极打造若干供应链金融示范区。

  深圳市政府创设“金融创新奖”、“金融科技创新奖”,每年安排2550万元,奖励我市辖内在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创新突出的优秀金融机构和项目。金融机构关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的创新可积极申报“金融创新奖”、“金融科技创新奖”,单个项目奖金最高100万元。同时,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2019年1-7月,深圳中支共为24家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301笔,发放金额137.41亿元,同比增长104%。

  五、针对“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引导基金实现投贷联动”的意见

  委员建议设立政府设立投贷联动引导基金,通过杠杆方式撬动社会股权投资基金,专项用于和商业银行等小微企业贷款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

  研究反馈意见:(一)政府引导基金方面。2018年12月24日,市政府印发《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7号);成立50亿元的天使投资母基金,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满足企业早期融资,助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19年6月27日,管理公司主动接洽创投机构420家,其中有45家完成立项,通过投委会决策30家,已过投决会子基金总规模96.25亿元,其中天使母基金承诺出资38.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57.75亿元;13支子基金累计投决项目45个,其中出资项目34个,出资额约2.62亿元。设立千亿级规模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杠杆放大、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重点投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截至2019年6月末,市政府引导基金共评审通过145支子基金, 涉及总规模4249余亿元,约放大社会资本5.02倍;累计投资项目1714个,投资金额共计964.13亿元,其中投资深圳项目637个,占比37%,投资深圳项目的金额381.39亿元,占比39.6%。

  (二)投贷联动业务开展情况。目前,虽然我市尚不在投贷联动第一批试点地区之列,但深圳银保监局积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探索,并取得良好成效。如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等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行业口碑较好、实力较强的外部创投机构合作,以信用、股权质押、创投机构担保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18年12月末,辖内7家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存量客户169户,贷款余额8.7亿元。

  综上,一方面市政府设立的天使母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能充分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虽然我市可以开展各类外部投贷联动,但仍有部分银行存在合规顾虑,不允许深圳分行开展投贷联动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推广存在一定政策障碍。目前设立投贷联动基金必要性需要进一步论证,我市也在密切关注国家监管政策导向,条件成熟时将积极向国家申请纳入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办理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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