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90072
一、背景意义
天使投资通常是指职业投资人以自有资金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项目)进行的投资行为。天使投资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新兴潜力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和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关键举措,对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天使投资有向俱乐部、联盟及基金等机构化发展趋势。目前欧美国家天使投资非常成熟和发达,为80%左右的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种子和初创资本。我国天使投资诞生于20世纪末兴起的互联网和高科技行业,近年来在全国双创政策扶持下形成投资热潮。
二、深圳天使投资发展现状分析
深圳发展天使投资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市注册各类创业投资机构约4.6万家,注册资本约2.8万亿元,高净值人群超过1.9万人。2017年新增中小企业27.6万家,优质项目层出不穷,居全国城市首位。2016年中国顶级天使投资机构前200名中深圳占21家。
不过,深圳天使投资目前面临政策扶持激励不足、政府引导基金缺位、投资风险补偿缺乏、公共服务平台欠缺、高端项目人才不够等问题。为促进我市天使投资加快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外发展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天使投资生态体系。
三、深圳天使投资发展政策建议
(一)制定天使投资专项政策,激发早期创业投资活力
建议制定出台天使投资专项政策,简化工商注册和审批手续,对经金融工作部门认定的资金投向为本市早期、种子期项目或企业且实缴资本达到一定标准的天使投资基金,给予落户奖励、贡献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知名天使投资机构落地深圳。
(二)发挥政府和国有资本作用,助力天使投资市场化运作
建议设立天使投资专项基金,提高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天使投资的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提高政府引导基金让利幅度,支持国有企业、保险公司、政策性银行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初创企业和天使投资母基金。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并购母基金,鼓励天使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
(三)完善天使投资网络平台,提升投资规模和影响力
有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展和联络分散化的天使投资人和天使投资机构,注重培育天使投资网络,鼓励和扶持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天使投资俱乐部等各类平台组织,建立紧密的天使投资者团体和信息网络,促进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的信息交流与投资合作。
(四)培养高端创投人才队伍,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加强天使投资的教育和引导,提升投资意愿和项目甄别能力。同时,吸引国内外知名天使投资人和专业早期创业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才集聚,将高端创投人才纳入我市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励范围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优秀海归创业团队,培育和开发优质项目源。
(五)加强创投行业监管,优化风险补偿和信用体系
加强创业投资行业监管,对天使投资企业在行业管理、备案登记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构建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设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创业投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优化创投产业空间布局,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
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规划和建设天使投资小镇。加强“产学研用”空间结合,培育优质项目源。支持行业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为创投企业提供财务及法律咨询、技术经纪、市场预测、项目评估、人才培养等多元化服务。
提案者 政协委员:李文江,王皖松,朱舜华,曹叠云,朱惠星,庄桂雄,姜华,车汉澍
深金监函〔2019〕1248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0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文江、王皖松、朱舜华、曹叠云、朱惠星、庄桂雄、姜华、车汉澍委员:
你们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天使投资发展的建议》(第20190072号)收悉。该提案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会办。首先感谢委员们对深圳金融发展和天使投资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委员们的提案内容分析透彻、建议全面具体,对促进深圳天使投资行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就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天使投资专项政策,激发早期创业投资活力
深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也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在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方面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深圳历来高度重视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政策扶持各个环节为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提供全方位支持。目前,我市《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业态给予包括一次性落户奖励、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贴等支持政策。同时,为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了促进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的专项政策并提请市政府审定。2018年12月,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7号),该政策通过丰富创业投资主体和资金募集渠道、完善项目投资服务体系、拓宽和完善退出渠道和机制、推进创业投资双向开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监管和市场环境等系列举措,建立健全"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创投生态体系和"通、聚、税、人"整体政策环境,通过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助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此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推动出台了《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暂行实施办法》,根据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定位和运作特点,制定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搭建了较为全面的制度体系。上述各项政策全面加强了对天使投资的政策扶持,进一步简化工商注册和备案审批手续,为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实行绿色通道,对经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基金给予落户奖励、贡献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知名天使投资机构落地深圳。目前,我市已成为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风险创投中心城市,天使投资的大量集聚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二、关于发挥政府和国有资本作用,助力天使投资市场化运作
天使投资作为创业投资最早期的一环,是高新技术转化的孵化器,培育初创企业落地生根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投资风险大、回报周期长,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低。因此,通过政府制度设计及政策引导,加大天使投资扶持力度,促进天使投资快速发展,将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对补齐企业早期融资难短板,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资金链条,深化金融服务机制创新,助力深圳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城市具有重大意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推动设立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出关于设立首期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通过。2018年3月24日,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揭牌暨签约仪式举行,正式宣布成立并运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由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设立,首期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委托深投控、深创投两家市属国企共同管理。截至2019年7月底,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累计承诺出资41.7亿元,根据项目进度实际出资9.4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已与深创投、松禾资本、基石资本、英诺天使、青松创投、清科创投等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和一大批天使投资人深度合作,通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加速培育我市天使投资、早期投资,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为我市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7号),我市积极拓宽和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和机制,支持并购投资基金发展,鼓励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退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并购母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在深新注册和新迁入的并购基金,按照《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等规定享受我市股权投资优惠政策。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联合推动出台的《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暂行实施办法》,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基金(深圳市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以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天使子基金,在收回对子基金实缴出资后,以其对子基金的全部超额收益向符合条件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在满足可投实缴资金70%投资于深圳地区,且100%投资于天使项目的条件下,天使母基金将投资于深圳地区项目所得全部收益让渡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经过一年多运行,为更好地满足天使投资需求,进一步支持天使投资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对《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暂行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通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降低政策门槛,放宽申请条件,提高让利幅度,将进一步提高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与天使投资的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支持国有企业、保险公司、银行等各类机构与天使投资合作探索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新模式,通过持续完善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天使投资落户和继续,促进我市风险投资及天使投资蓬勃发展。
三、关于完善天使投资网络平台,提升投资规模和影响力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通过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当前,天使投资已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有必要在粤港澳大湾区组建公益性跨区域天使投资人联盟,全面体现天使投资人联盟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的重要作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并推动出台的《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支持天使投资蓬勃发展,鼓励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促进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天使投资氛围。对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举办的符合政府导向且具备公益性质的活动给予支持。2019年7月17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持召开了深港澳金融合作创新座谈会第九次会议,将粤港澳大湾区建立跨区域天使投资者联盟列入重要会议议题,深港澳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和主要金融机构在会上就建立跨区域天使投资者联盟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一致共识,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组建深港澳天使投资人跨境联盟,推动大湾区优质天使项目资源库建设、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维护天使投资群体利益、加强大湾区天使投资行业协会、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的沟通交流与投资合作,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湾区天使投资氛围,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四、关于培养高端创投人才队伍,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创投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创投人才纳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奖励范围;对创业投资机构引入符合条件的海外创业团队在申请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时给予政策支持。目前,我市已将高端创投人才纳入我市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励范围。根据《2019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规定,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自主申报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报创新人才奖,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申报权。此外,我市也已将高端创投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根据《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6年)》(深人社规〔2016〕11号)的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第8条、第25条规定以及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第18条、第25条规定,我市将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投资机构首席类负责人、在深圳注册的投资机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及成员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深府〔2010〕194号) 地方级领军人才第26条规定,我市将近5年来在深圳注册且同一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等纳入我市人才认定范围。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按照市人才工作局的统一安排,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标准等政策文件,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学会的沟通,探索扩大高端创投人才认定范围的可行性。
五、关于加强创投行业监管,优化风险补偿和信用体系
《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别提出建立健全创投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机构中介服务体系、优化创投政府服务体系等措施,通过推进创投行业防控风险和规范发展,完善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已对天使投资企业在行业管理、备案登记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进一步简化工商注册和备案手续,为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实行绿色通道,鼓励天使投资企业积极参与创投企业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按国家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同时,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基金通过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天使子基金实行让利制度,可将投资于深圳地区项目所得全部收益让渡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深圳证监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及市市场监管局等市场监管部门已逐步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体系,通过打通行业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创业投资机构募集资金行为,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关于优化创投产业空间布局,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
我市从打造创业投资集聚区、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培育优质项目源等方面优化创投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创投风投及天使投资优质资源集聚,助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我市借鉴国际国内经验做法,结合各区(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金融产业定位,统筹规划建设前海深港基金小镇、福田深业上城投资基金产业园、罗湖红岭私募基金产业园、南山科技金融城和龙岗金融创新基金小镇等一批基金产业园、基金小镇或股权投资基地,吸引一批国际国内领先、优质的创投机构来深聚集。其中,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打造的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是中国自贸区内第一个基金小镇,旨在为深港两地基金企业提供一流标准的物理聚集区,为深港两地金融和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我市将依托基金产业园、基金小镇或股权投资基地等创投风投及天使投资集聚区,支持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财务及法律咨询、技术经济、市场预测、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等多元化服务。
此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与市国资委等部门积极指导深投控等市属国资国企实施"圈层梯度、一区多园"战略、基金群等战略,立足"高端科技资源导入+科技园区+金融服务+上市平台+产业集群"五位一体的商业模式,打造产业阶梯基金集群,服务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实现创新要素的多维流动融合,促进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孵化和创新资源整合集聚。通过深入打造基金群战略,创新构建了涵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国资基金群,基金群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培育扶持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有效提升了我市产业、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投资生态体系的发展。同时,我市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产业集团等产学研优势,引导各类优质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进驻孵化器或科技园区,并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产业园区和孵化器给予资助,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产业与创投风投、天使投资融合发展。
当前,深圳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加快建设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必须立足国际视野,践行国家战略,围绕深圳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基础及规划布局,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生态体系,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融资便利化,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通过构建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创投风投、天使投资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着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城市,巩固提升深圳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地位,助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李文江等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快推进深圳天使投资发展的系列建议,符合我市一贯的政策导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积极支持和推进。最后,再次感谢委员们对我市金融发展和天使投资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委员们继续为我市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专此复函。
办理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