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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五缺”问题 发挥数据要素精贷、强贷、拓贷优势的提案

时间 : 2023-11-16 11:05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五缺”问题 发挥数据要素精贷、强贷、拓贷优势的提案)

案号  20230231

  一、案由

  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就业的“蓄水池”和社会“稳定器”的重要作用。然而发展不确定、信息不对称和规模不经济却是长久以来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原因。尤其在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冲击下,中小微企业经营的金融供需矛盾进一步尖锐化,探索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有效服务好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成为当前需要关注的重点。

  (一)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约为3年,成立超过3年的中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的约占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特别是在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冲击下,16.9%的中小微企业表示经营陷入困境,5.8%的中小微企业表示面临倒闭风险;67.1%的中小微企业预计现金流无法维持3个月以上,15%的中小微企业预计现金流可以维持6个月。清华、北大联合调研995家中小微企业报告指出,29.6%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将超过50%,58.0%中小微企业营业收入下降20%以上,仅有4%的中小微企业认为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于10%。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1.间接融资“缺信用”。在2020年我国新创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之前,国有大型银行信用贷款占全部普惠小微贷款的比例有20%,中小银行不足10%。中小企业的贷款抵押率长期在50%上下浮动,普遍高于欧洲国家,且应收账款延期支付天数(38天)也远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10.79天)。

  2.直接融资“缺市场”。政策上限制了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方式,债券融资分层尚且不足,截至2021年末我国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规模为5000亿元,较2020年实现增长,但仍难以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3.融资担保“缺背书”。国内抵质押品管理机制还未理顺,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实际登记的应收账款经债务人确认的比例仅略微超过20%,制约了后续的抵质押融资配套服务。

  4.金融服务“缺配套”。近年来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匮乏、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未能有效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5.金融科技“缺数据”。大部分地区数据开放的制度、规则、标准仍未建立,导致数据封闭在内部未能高效利用;共享平台大多采用公共事业单位形式运作,缺乏市场化思维;商业银行整体数字化更多停留在操作层面,没有在搭建生态、场景、拓展用户上进行突破。

  (三)大数据赋能融资三大热点方向

  1.“信易贷”等平台助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浙江省“信易贷”平台依托省公共数据中心及国家信易贷数据搭建金融主题库,开发“一键查询”信息共享服务,覆盖贷前调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农业银行开发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14个地方平台对接,共同构建中小微企业服务生态圈。

  2.公共数据赋能企业融资的资产化发展趋势不断强化。2021年10月16日,广东省发布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佛山市和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粤商通”平台向农行广东省分行融资贷款过程中,使用其一定时期以来的用电数据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相关数据则由广东电网公司权威提供。此类企业数据资产凭证的成果经验,可推广应用至全国的中小微企业。

  3.推进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成新抓手。2021年2月,我市印发《深圳市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在南山区、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有利于早日将数据生产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有益探索与实践。

  二、对策建议

  1.设立信用风险管理数据库,破解信息壁垒、信用歧视。    

  补充说明:充分利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平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评级和评级结果推介制度,推动相关数据通过地方征信平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贷款可及性。    

  2.发挥深圳数据交易所平台支撑作用,培育普惠金融数据服务产品。    

  补充说明:依托深圳数据交易所集聚的专业服务金融行业数据商,安全高效地开放出来供银行使用,为贷前评估和贷后预警模型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银行可通过技术手段根据贷款企业的时点贷款余额、注册资本、账户余额等数据,建立企业贷中预警监测模型,提升对企业的精准扶持和贷款贷后监测预警能力。    

  3.探索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补充说明:建模分析企业经营运行数据,实时监测企业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台等监管平台,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统一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不断深化金融大数据应用,为企业信用风险研判提供强力支撑。    

  4.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赋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补充说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与信用风险管理数据库、融资服务平台、第三方征信机构等合作,运用税务、工商等非信贷信息以及银行的交易结算等信息,综合评价中小微企业信用水平,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提案者  民革深圳市委会

提案答复

深金监函〔2023〕377 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反馈 20230231号政协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尊敬的民革深圳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五缺”问题 发挥数据要素精贷、强贷、拓贷优势的提案》(第20230231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了所提的建议,结合有关工作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信用风险管理数据库,破解信息壁垒、信用歧视”的建议

  2021年6月,我市成立深圳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承建开发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地方征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依托深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归集了37家政府机构和公共事业单位的11亿条涉企信用信息数据,打造了企业全息画像、企业人员规模分析、普惠金融企业评估模型、企业工商基本信息报告等33款征信产品,为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首次融资、信用融资提供了决策支持,帮助企业获得融资金额达838亿元,首贷户数量1.65万,金额200亿元,占比23.9%。

  二、关于“发挥深圳数据交易所平台支撑作用,培育普惠金融数据服务产品”的建议

  数据交易对于促进金融数据产品开发、赋能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委作为深圳数据交易所业务主管部门,正加快推动深圳数据交易所培育丰富数据交易产品和应用场景。截至2023年3月底,深圳数据交易所已有115笔交易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交易金额达3.6亿元,涉及相关数据商33家,典型数据标的包括电力看征信、普惠信贷风控产品、证券交易信息产品、税银互动数据服务等,并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化,成功开展全国首笔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发改委将积极指导和支持深圳数据交易所研究建设普惠金融数据专区,大力引进垂直领域数据源与数据商,为银行、金融机构等需求方提供更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数据产品、服务及工具。

  三、关于“探索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

  2017年,我市全国率先开发建设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线上需求发布、银行产品智能匹配,为我市企业提供精准化的线上融资对接服务。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发生后,深圳金服平台第一时间开设“战疫专区”和“稳企业保就业金融直通车”,为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有力金融保障,“足不出户、线上对接”的模式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青睐。截至2022年末,平台注册企业已达26万多家,入驻金融机构170家,实现无缝对接的融资产品325款,累计解决融资金额4253亿元。

  此外,我局依托协会开发建设绿色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包含绿色融资主体库、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投资评估、绿色金融统计及绿色金融资讯等模块,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解决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信息不对称、专业能力不足等难题,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集成供应链金融各类生态主体的需求与供给,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及跨链公共服务,包括数据分析、信息推送、资产整理、增信服务、政策资讯、数据统计、合规管理、信息披露及服务评价等方面;依托产业端资产库、金融端产品库,以及“云数桥”SaaS等金融科技服务能力,向政府提供监管视窗服务、向产业提供数字金融服务、向金融机构提供产业数据服务。

  四、关于“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赋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

  我局于2023年6月印发实施《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的工作方案》,提出依托地方征信平台,通过融合公共数据及金融、商业等领域数据资源,面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征信产品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基于政务数据和企业征信,进一步完善流水贷、税金贷、发票贷等适合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

  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对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化有关支持工作。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单位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回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11月16日

办理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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