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

时间 : 2022-10-28 18:0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案由:(关于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

案号  20220531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补齐金融短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为此,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为破解农村融资难题指明了方向。当前,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需要通过丰富大数据等“原材料”,完善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以助力银行持续增加金融供给。

  (一)依托金融科技赋能农村金融,夯实乡村振兴资金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农”工作的持续深入,加强金融对农业农村支持的思路越发明确。2018年9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加大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力度,健全适合其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2019年1月,《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由此可见,依托数字化手段克服传统农村金融痛点,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涉农金融服务质效、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保障的关键性举措。

  (二)发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供、需两端皆存痛点

  整体而言,由于农业经营主体数据收集难度大、农村个人征信覆盖度低、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等原因,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仍然受到较大限制。

  农业产业链数据分散,全产业链信息获取难度大。农产品生产、交易、流通信息是银行了解客户、判断风险的依据。然而,这些数据广泛分散在产业链各经营主体和产业平台中,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效率低。农业新业态下交易数据集中,数据壁垒较高。随着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更多的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参与到农产品终端交易中,极大缩短了农业产业链。新业态下,交易数据更加集中,金融机构获取并使用相关数据存在较大的壁垒。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农产品生产者主要为普通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无需进行税务申报或申报规范程度较低,交易数据难以在税务数据等相关信息中有效体现。与此同时,长期以来农村地区个人获得金融机构服务机会总体较少,可获得的金融服务往往来自民间借贷或地方小贷公司,信用信息一般未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反映,信用体系覆盖度低。

  二、建议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对于补足农业农村金融短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供需两侧面临的痛点,建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建议加强以数据为基础的农业全产业链系统建设。公开信息显示,深圳企业构建了覆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唐渤海湾三角区和中南、西北、西南、东北地区的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上述网络体系积累了大量涉农数据,建议加强对农业全产业链信息数据库的统筹力度,提高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收集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链各阶段节点的信息,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多维度反映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和生产经营状况,助力银行夯实敢贷、愿贷、能贷的基础。

  二是建议加快新农主体发展培育,规范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税务申报。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户注册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新型农业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税务申报行为,将农产品交易数据如实反映到税务数据中,提高金融机构通过“税银互动”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金融服务的可行性。三是建议加强农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通过规范管理金融服务机构上报征信信息,填补农村个人征信记录的空白,提高征信的覆盖率,逐步提升农村个人的信用意识。


提案者  李南青,汤琪,郑健波,陈全炼,董倩妤,胡婧,曾少强,胡作寰,郑阳,何彩梅,雷桂林,黄振辉,潘艳,潘灿森,苏毅,刘春景,王杰,易铁钢,李倩仪,孙蓉,黄伟忠,丁宁

提案答复

深金监函〔2021〕576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第202205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南青、汤琪、郑健波、陈全炼、董倩妤、胡婧、曾少强、胡作寰、郑阳、何彩梅、雷桂林、黄振辉、潘艳、潘灿森、苏毅、刘春景、王杰、易铁钢、李倩仪、孙蓉、黄伟忠、丁宁代表:

  你们在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第20220531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金融业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建议》主办单位,认真研究了你们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在结合工作实际和征求市税务局、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家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反馈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以数据为基础的农业全产业链系统建设”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等单位联合推动的深圳地方征信(信用)平台(以下简称“征信平台”)已于2022年1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征信平台由深圳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并进行维护,采用“政府+市场”的建设模式,坚持实体化和市场化发展方向。截至2022年5月末,征信平台已完成37个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6.94亿条涉企信用数据归集,实现深圳380多万家商事主体全覆盖,并与全市48家商业银行完成技术和业务对接,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近2万家,企业获得融资共53.78亿元。征信平台围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归集分散在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和相关经营管理数据,深化数据归集、加工整理、精准“画像”、授权使用等一体化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数据资产价值,为企业融资增信增效。目前,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平台在信贷评估、风险预警等环节中的信用价值,提升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效率,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以普惠征信助力普惠金融,促进深圳经济金融行稳致远。我局建议进一步完善深圳地方征信平台的数据信息,收集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链各阶段节点的信息,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信息不通畅的壁垒,促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二、关于“加快新农主体发展培育,规范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税务申报”的建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税互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市税务局近年来持续推动“银税互动”,并积极与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银行之间沟通协作,在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服务覆盖面,让更多企业受益。2021年,市税务局累计通过“银税互动”平台向银行推送数据45.84万户次,发放贷款31.57万笔,受益企业27.04万户,贷款发放金额739.31亿元,较2020年增加45.09%,金额和增幅均创历年新高。

  市税务局还根据深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实际情况,支持和鼓励银行开发更多符合企业特点的“银税互动”金融产品。近期,市税务局正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进行沟通,拟在推进双方合作的基础上,帮助农发行接入“银税互动”平台,为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有力的金融服务。

  三、关于“加强农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持续推进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截至2021年末,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录自然人11.3亿,其中有信贷信息自然人6.5亿。同时,市场化征信机构作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力补充,持续扩大征信覆盖率。以深圳地区的百行征信为例,截至2021年末,百行征信累计收录4.02亿自然人信用信息,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719家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服务18亿次。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继续推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市场化征信机构扩大征信主体覆盖面,惠及更多的农村个人主体。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相关工作。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金融业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欢迎代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回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明明,陈阳洁;联系电话:88125520,88127635)

办理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税务局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