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数字供应链金融与产业经济适配能力的提案
深金监函〔2021〕1266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0210373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董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数字供应链金融与产业经济适配能力的提案》(第20210373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金融业和金融支持科创创新发展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认真研究了您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在结合工作实际和征求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反馈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快供应链数据信息整合”的建议
(一)加强供应链数据信息整合。一是开展数据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6月29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公共数据的归集、共享、开放、利用、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利于金融机构等单位合法、安全、高效获取公共数据,促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
二是建成市级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截至2021年6月底,市共享平台已接入86家单位和全市11个区(新区、合作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总计8584项,并已实现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此外,我市已建成的市开放平台可提供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可开放的各类数据的查询、浏览、申请、下载和接口调用等数据服务,是个人和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组织获取政府数据、开展业务创新的重要渠道。
三是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包括人口、法人、房屋、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公共信用等六大基础库。截至6月底,其中的公共信用基础库已归集来自56家单位(含区)超过29亿条公共信用信息,可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等金融业务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深圳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拟将该平台打造成地方性金融数据及征信服务基础设施,融合丰富的政企数据资源,依托金融科技支撑,有效联结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广大企业,提供专业合规的综合金融及征信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全力支持该平台建设,做好数据归集、治理、共享等相关工作。
(二)推动各平台与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在具体推动各平台与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方面,一是我局正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平台在深圳落地和运营,推动该平台与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共享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平台的工商、税务、银联、海关、水电、移动、公安等公共数据信息。二是平台与本地数据商积极合作,共享相关数据信息。目前已与企查查、启信宝、鹏元征信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关于“建设重点产业供应链平台”的建议
(一)融合重点产业供应链。市商务局搭建了全国领先的智慧供应链公共服务云平台—“丰链云”,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供应链服务质量要求》(SZDB/Z 296-2018)等4个地方标准。提高了供应链服务质量。此外,指导了15家试点企业扎实推进试点项目,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信利康“平台+基地”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富森智慧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朗华智慧工业供应链平台等制造业配套产业链等领域的供应链协同平台更好集成了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和信息,有力地服务了广大制造企业,降低了整体成本。
(二)提升物流信息管理科技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策略(2021-2035)及近期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拟构建“7个对外物流枢纽+30个城市物流转运中心+N个社区物流配送站”三级物流场站体系,并加快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在推动数字供应链发展方面,提升物流信息管理科技化水平,将研究电子单证应用、业务在线办理、全程物流可视化,提供跨方式、跨区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推进既有物流园区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鼓励开展仓储库存数字化管理、车辆货物自动匹配、园区装备智能调度。
(三)搭建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我局指导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已建成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包括针对“公共、数据、资产、增信”构成的平台四大基础服务,以及围绕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全链条和企业生命周期需求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期主要业务模块已经上线,具体包括核心功能构建、基础结构建设、区块链底层平台搭建、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平台二期开发工作正在开展,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场景、应收账款及票据融资撮合等。平台将横向打通各个私域平台,同时将与央行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平台、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等已有国家级基础设施建立战略协议,拟实现系统互联,具有基础设施属性和较高的公共性、专业性和市场性综合要求。
三、关于“建设数字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集聚区”的建议
(一)出台供应链相关企业扶持政策,推动仓储物流、金融科技企业的引进,完善产业集聚园区服务功能。7月12日,商务部等8部委公布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深圳市成为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等5家深圳企业成为示范企业。市商务局做出两项相关举措:一是出台供应链相关企业扶持政策。起草《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鼓励供应链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采购分销等拓展服务,推动知名仓储物流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的引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园区服务功能。将结合委员建议,市商务局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快国内知名仓储物流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等配套服务机构入驻产业集聚园区。加快产业集聚园区对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以及自动仓库、无人机、无人车、自动分拣装备等高科技设备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园区产业链服务功能。
(二)打造供应链金融产业示范园。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正与福田区金融局、龙华区工信局分别探讨共建园区建设,联合打造“供应链金融产业示范园”。园区将融合“产业+金融+科技+教育+服务”等多方力量,打造市级的供应链金融生态标杆示范园区,构建供应链金融发展新生态。目前园区已初步选定场地作为园区落地运作标的,并已向相关机构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四、关于“建设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的建议
(一)设立深圳市先行供应链金融研究院。目前,在我局指导下,市供应链金融协会已成立深圳市先行供应链金融研究院,在供应链金融政策研究、标准研究、模式研究、产业研究以及前沿问题研究等五大研究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关研究工作。在标准研究方面,研究院与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供应链管理企业、高等院校等共同开展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目前发布了《应收账款类资产真实性审核规范》、《应收账款类资产评级指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文本编制指引》三项行业团体标准,正在起草制定《供应链金融服务风险管理规范--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行业示范基地指引》两项地方标准。在政策研究方面,发布《深圳供应链金融商业生态白皮书》、《财务供应链管理发展研究报告》、《供应链金融司法适用问题建议》等。
我局将继续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高校共设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为数字供应链参与方开展前瞻性研究提供平台并鼓励加强产业研究、前沿研究、模式研究等方面的深度研究工作,提供可落地实施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逐步构建数字供应链金融发展生态。
综上,发展供应链金融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重要力量,我局及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方协作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保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质效,促进深圳产业链数字化和现代化升级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致函。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0月31日
(联系人:陈美伊,联系电话:8812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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