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深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提案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20 11:01:55

深金监函〔2020〕952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190712号建议意见的复函

尊敬的王淑杰委员:

  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您提出《关于促进深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建议》(第2019071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金融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现针对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供应链金融产业发展基金

  2019年1月,我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深府金发〔2019〕7号),其中,第七条“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作用”提出“支持市政府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子基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8〕84号),我市着重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均离不开产业内企业间资源、信息、资金等要素的流动支持,供应链贯穿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领域和各环节。截至2019年底,市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新创业子基金和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已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给予相关支持和布局,部分产业项目亦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开展布局。市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向专业从事供应链金融领域项目的投资额超过7亿元,其中注册于深圳的项目共2个,投资额约2亿元。市引导基金将加强引导功能,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搭建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近期,在我局指导下,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正筹备发起设立“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立作用,引入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机构等股东,平台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有效聚集各方资源,兼具公信力、公益性、商业性,为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探索打造高效、便捷、可持续、可复制的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模式。

  三、关于成立供应链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为推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维护供应链企业、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鼓励支持市供应链金融协会设立供应链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据悉,协会已与供应链金融领域相关法律专家制定调解中心设立方案,初步拟定组织构架及工作机制;同时,正积极与深圳市各级法院、深圳市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沟通对接,商议建立工作机制。现已与深圳公证处联合成立公证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减少法律方面的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四、关于建立供应链金融示范基地

  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5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由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联合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市先行供应链金融研究院、深圳市银行协会、深圳市物流和供应链管理协会开展供应链金融行业示范基地认证。现已指导组建专家组启动标准编制工作,该标准预计于今年年底发布,标准发布后协会将对行业内企业进行培训辅导,有序推进示范基地认证工作。

  五、关于供应链金融人才培养

  2018年12月,我市印发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18〕28号),包括实施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资源体系、鼓励金融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质等事项。我局稳步开展各类金融人才培训,积极筹备供应链金融人才培训项目。在我局指导下,2020年1月,市供应链金融协会发起成立深圳市先行供应链金融研究院,组建专家智库,开展供应链金融前瞻性研究,为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提供理论基础。2020年4月,顺利开展首期广东省2020年供应链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研修班,为我市持续开展供应链金融人才培训奠定良好基础。

  六、关于成立深圳市供应链学院

  我局积极鼓励协会牵头成立专项小组,并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成立学院的要求推进筹建工作。一方面与高等院校、供应链金融领域标杆企业等持续沟通,组建专业师资团队;另一方面成立专家组,研发课程体系,现已初步搭建供应链金融人才培训课程体系。我局将进一步推动培养适应和引领供应链模式下的产业发展的专业性、创新性、复合型人才,鼓励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国内供应链领域系统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七、关于设立供应链金融专项奖

  2018年12月,我市印发了《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设立“金融创新奖”,对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成果显著的金融企业、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为1950万元。其中,供应链金融领域中具有突出创新贡献的单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报“金融创新奖”。

  综上,发展供应链金融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重要力量,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我局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机制和流程,充分发挥供应链金融的引导作用,让政策更好地惠及我市各类企业。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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