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财富管理风险教育的提案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8-21 00:00:00

深金监函〔2019〕1217号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政协第2019004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田惠宇委员:

  您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财富管理风险风险教育的提案》(第20190049号,以下简称:《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立即开展研究,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与您进行了沟通,对提案中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落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加大居民财富管理风险教育的公共宣传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居民财富管理风险教育,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推动所监管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针对P2P网贷、非法集资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2019年以来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针对P2P网贷及私募风险开展常态化专题宣传。根据市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19年4月启动网贷风险整治专题宣传,组织市广电、报业集团旗下媒体设立8个专栏开展宣传,每周围绕一个主题集中宣传;针对重点主题,协调全国性媒体开展宣传。自2019年4月-6月末,围绕“识别网上高利贷”、“网贷投票决策系统”、“以备案促清退”、“失信惩戒”等10个主题,发表原创新闻作品136篇(条),转发10万余次,获得人民网、新浪、搜狐等16家全国性媒体,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等省级媒体的广泛转载,对引导网贷机构良性退出、向提投资提示风险,以及降低投资者的不合理预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针对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继续通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宣传。2019年,我局牵头,统筹协调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通过条幅、海报、官网专栏、电子显示屏、公益短信、主流媒体播放公益广告片、设立专栏或推出系列报道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同时,加强互联网、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的宣传,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大力推进宣传教育“进村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等活动,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探索精准宣传方面,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运用大数据开展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等精准推送,通过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保持对不合规财富管理、集资投资平台的高压震慑态势,推动建立起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针对“设置财富管理机构白名单线上查询窗口”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各金融监管部门一般会在官网公示所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名录,而国家尚未出台对非持牌的财富管理类机构的监管办法,我局暂无法设置相关非持牌金融企业的白名单。但我局及市公安局持续通过监管科技手段来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风险监测,通过我局自主开发的深圳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与腾讯共建的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市公安局自主开发的“深融系统”进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置。下一步,我局及相关单位将在国家相关政策框架下,加快研究相关“黑名单”或“白名单”公示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

  (三)针对“建立信息预警共享机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及市公安局目前已对各区及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了深圳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深融系统等平台的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依托“深融系统”,对理财类公司互联网站建立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弹窗提醒功能,有效增强对非法集资犯罪预警预防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已提醒800余万网上用户,成功拦截访问超过2800余万次,为市民提供一道资金流的“红绿灯”。

  (四)针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持续开展相关风险摸排及现场检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及各区对P2P网贷机构开展了自律检查、行政核查;配合深圳证监局对私募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信访问题突出或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市公安局经侦局指导各区支队及辖区派出所将类金融企业聚集的写字楼、科技园区信息核查采集纳入信息基础化工作中,建立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同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以深融系统预警的高风险企业为目标,集全局力量开展集约化、合成化打击行动。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局及市公安局接到20190049号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后,按时完成交办签收,严格把握办理时限,认真吸纳会办单位意见,积极向提案人反馈办理情况并听取提案人意见,严格按照答复组织程序办理。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及相关单位将在国家相关政策框架下,加快研究对持牌金融机构及非持牌类金融企业的“黑名单”或“白名单”公示机制。

  以上是我局及相关会办单位的提案办理答复意见。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市金融行业发展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我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持续做好我市金融行业的发展服务及风险防控工作,最大化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维护金融行业秩序和社会稳定。欢迎您持续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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