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市金融科技稳健发展,打造湾区金融科技发展高地的建议
尊敬的熊永强,管小明,胡蓉,蒋继宁,郭丽,袁淑堂,应宪,金燕,林崇顺,李苏华,韩东,许介川,唐健,杨勤代表:
《关于推动我市金融科技稳健发展,打造湾区金融科技发展高地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就代表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办高度重视《建议》,与人大代表通过座谈会、电话、短信方式进行了沟通,向人大代表汇报了我市金融科技发展最新情况及后续规划措施。市教育局、市科创委为汇办单位,都已回复了汇办意见。针对《建议》涉及的具体建议,我办组织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研究,《建议》部分内容已经在实施,其余内容也将纳入我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有关规划中。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支持科研院所开展金融科技研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吸引力度”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高校现有南方科技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设金融科技相关专业。南方科技大学开设了金融工程本科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创新和应用能力,能在创新前沿领域如数字货币、电子支付、智能投顾、大数据金融等领域工作的金融科技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17年开设了金融学理学硕士、经济学理学硕士、会计学理学硕士和数据科学理学硕士四个专业,为金融科技领域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我市高校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以及支持高校开展金融科技研究。支持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等院校开设金融科技研究专业,在原有学科基础上,拓展金融科技教育内容,加强“金融+科技”复合人才培养,并鼓励高等院校引进金融科技相关专业领军人才,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催生该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针对“争取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落地,鼓励行业联盟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个人征信公司已基本确定在深圳落户。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协调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在深设立金融科技研究院及其运营实体,推进中国数字货币的研发及应用,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积极协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个人征信中心设立,进而推动整合各方信息数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构建信用管理平台,推进诚信社会的建设。
(三)针对“出台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市政府在2006年设立了金融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对在金融创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以及在金融市场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做出重大改革创新并有着突出贡献的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奖励。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迅猛,为鼓励金融科技领域优质项目孵化及发展,经市政府批准,从2017年开始,在全市金融创新奖框架下增设“金融科技”专项奖,鼓励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2017年共有46个金融科技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进入初审环节,其中深圳方面34个项目,香港方面12个项目。经初审后,共有14个项目进入复审环节,其中深圳方面10个项目,香港方面4个项目。经复审后,最后共有7个项目获奖,其中深圳方面5个,香港方面2个。
(四)针对“成立金融科技促进委员会,探索’沙盒计划’等创新监管模式”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市金融办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不断加强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设立深港金融科技专家咨询小组。在设立方案中,初期小组成员主要以深港两地金融科技企业为主,可以吸收部分其他地区金融科技企业,以及一些业内知名专家,对两地有关金融科技监管的原则、方向和法规,以及金融科技发展的跨境合作等方面进行研究。鉴于香港方面在金融“监管沙盒”已有实践经验,待深港金融科技专家咨询小组设立后,将积极探索“监管沙盒”等创新监管模式。
(五)针对“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防范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建议,答复如下:
在2017中国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全球峰会上,深圳市金融办与腾讯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原则,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包括合作共建金融安全大数据科技平台、合作推进金融监管科技相关技术研发等。此外,深圳市金融办开发的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两大金融科技创新平台也在2017中国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全球峰会上发布。通过对接公安、社保、税务等多部门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全天候无缝隙的日常监测系统,实现对金融风险进行监测、预警的效果。下一步,待我市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成熟后,可推广至其他省市,通过各个地方数据共享形成更大范围的风险监控预警体系。
另外,针对前期大量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密集发布的情况,部分项目以区块链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并且未经批准设立或备案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大量出现,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稳定秩序,形成重大金融风险隐患,国家、省、市各级单位都出台了相关监管措施,对ICO进行清理。为维护我市金融稳定秩序,今后将对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保持关注,重点对可能触犯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罪名的业务进行了解并密切跟踪,平衡好金融科技领域的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
(六)针对“建立深港两地金融科技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加强与香港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联动”建议,答复如下:
2017年6月2日,深圳市金融办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深圳举行深化金融科技合作座谈会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深港首次达成共同发展金融科技共识,包括举办金融科技论坛,设立金融科技孵化基地,金融科技发展咨询,人才培训等。2017年10月25日,深圳市金融办与香港金管局再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内容包括大力鼓励深港金融科技跨境创新,建立深港金融科技软落地机制,推动香港青年赴深交流学习。深港就金融科技合作发展已经达成共识且加速推进,下一步将在深港金融科技合作的框架下,探索金融科技跨境监管方面的合作以及相关机制建设,通过形成深港乃至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数据共享,形成更大范围的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保证交易信息可存储、可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全面掌握各类金融企业的风险情况,将非法金融活动扼杀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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