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科技发展的提案
尊敬的周健男委员:
《关于金融科技发展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办高度重视《提案》,与委员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进行了沟通,向委员汇报了我市金融科技发展最新情况及后续规划措施。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局为会办单位,目前都已反馈会办意见。针对《提案》涉及的具体建议,我办组织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研究,《提案》部分内容已经在实施,其余内容也将纳入我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有关规划中。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人才储备方面:建设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金融科技是金融和科技的跨界别的新兴研究方向,也是我市高校重点发展学科。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将于2018年开设金融科技方向的金融专业硕士,招收本科为数学、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的理工科学生,培养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金融创新和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每年计划招生人数30名;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也将于2018年将原来的金融工程方向专业硕士增加金融科技内容,每年计划招生25-40名;南方科技大学拟于2019年开始,每年招收10名金融科技方向专业硕士,5名金融科技方向的博士。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引导和支持已开设和拟开设金融学科的高校,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合作,发展金融科技等新兴专业,为深圳金融和科技产业发展培养和储备高层次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配合贵办进一步加大金融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继续推动做好金融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市金融科技发展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二)针对“风险投资获取方面:对风险资本在税收、退出渠道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创业投资快速发展,对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型现代化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鼓励我市创业投资发展,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措施,成立了首期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的天使投资母基金,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
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将股权投资纳入支持范畴。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享受落户奖励、房租补贴、地方财政贡献奖励等。目前,我办还正酝酿专门针对创业投资出台专门政策,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创业投资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
(三)针对“金融科技监管方面:引入“监管沙盒”、运用监管科技和利用行业协会”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市金融办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不断加强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设立深港金融科技专家咨询小组。在设立方案中,初期小组成员主要以深港两地金融科技企业为主,可以吸收部分其他地区金融科技企业,以及一些业内知名专家,对两地有关金融科技监管的原则、方向和法规,以及金融科技发展的跨境合作等方面进行研究。鉴于香港方面在金融“监管沙盒”已有实践经验,待深港金融科技专家咨询小组设立后,将积极探索“监管沙盒”等创新监管模式。
(四)针对“营商成本方面:完善保障性住房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将尽量兼顾各人才群体的状况,在人才认定标准上进行综合平衡。同时,市委市政府正在着力破解土地资源瓶颈,通过多主体共同参与、多渠道建设筹集房源,明确提出未来18年我市各类住房的建设筹集目标,大力增加住房供给。同时,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住有宜居,实现住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住房品质全面提升,交通、教育、医疗等市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更加完善,住房绿色化、智能化达到较高水平。下一步,市住房和建设局将针对各类人才群体进一步优化分配规则。为此,我市金融科技人才将纳入我市统一住房政策框架内统筹解决。在新政策出台前,我市人才住房分配主要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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