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先行先试打造ESG投资生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
深金监函〔2022〕553 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反馈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5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李南青、汤琪、郑健波、陈春、胡婧、曾少强、郑阳等代表:
《关于深圳先行先试打造ESG投资生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第20220530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对相关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我市绿色金融工作进展和工作重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制度设计,推动ESG投资发展
目前我市起草的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已明确提出建立与发展绿色金融相协调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提出将企业和项目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或绿色认证报告作为申请绿色融资的重要条件。同时,《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提出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要强制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加强绿色金融制度建设与产品创新,分步骤推动全市投融资金融机构和接受投资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融资主体,探索开展对包括高碳资产、碳排放、碳足迹在内的碳信息强制披露。
二、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气候项目融资对接
2020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综合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改革,申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2022年4月2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气候投融资试点评审情况的通知》,我市福田区从全国30多个申报地区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之一。我市全力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改革工作,加速发展气候投融资业务:一是制定气候投融资相关政策,牵头编制《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实施方案》,经中共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建设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汇聚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优质项目,加强产业经济与金融资源对接;三是开展绿色金融政银企对接,推动金融机构与绿色重点行业企业就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融资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我市将公开征集气候投融资项目,按照程序开展项目遴选,形成气候投融资项目清单并向金融机构推送。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气候投融资相关工作,推动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协同发展。此外,我局正在推动建立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包含绿色融资主体库,汇聚绿色领域优质企业及项目。后续计划在入库的绿色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推送到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扩大气候友好型项目的金融支持渠道。
三、推动金融机构加强ESG制度建设,强化ESG风险管理
《绿金条例》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开展绿色投资评估,为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提供评估保障。我局依据《绿金条例》“第四章 投资评估”相关要求,已于近期起草《绿色投资评估指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该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在投前、投中、投后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风险与效益的识别、评估与管理。
同时,《绿金条例》明确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并要求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相关制度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使用环境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方法对环境和气候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为落实《绿金条例》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指引(征求意见稿)》,并计划联合深圳人民银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进行发布。2021年,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发布首个对外披露商业银行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测算方法及结果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招商银行作为首家全国性银行总行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银行、证券、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业态的10余家金融机构发布2021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四、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构建特色碳市场服务体系
我市是首批碳市场试点城市,创建了国内首个开放个人投资者和首个引进境外投资者的碳市场,并成功发行国内首支碳债券、支持发起国内首支碳基金,推出碳配额质押、跨境碳金融交易及绿色结构性存款等一系列碳金融服务产品,在碳金融产品方面创下全国“七项第一”,并累计为我市管控企业实现约12亿元低碳融资:2014年5月,支持首发“碳债券”;2014年11月,支持成立首个私募“碳基金”;2014年12月,推出首个“绿色结构性存款”产品;推出国内首个配额托管模式;2015年,完成首个纯配额“碳质押”业务,金额高达5000万元;2016年3月,完成国内首单跨境碳资产回购交易业务,同时也是国内单笔最大碳交易业务,交易额高达1亿元;2017年支持达成国内首笔碳配额期权交易。
下一步,我市将发挥首批碳交易试点城市优势,构建特色碳市场服务体系。一是深化碳交易体系机制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合作,紧抓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发挥深圳碳市场前期改革创新经验,借助深圳区位、金融优势,深度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二是积极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延伸碳市场发展内涵,推动金融机构碳排放权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探索开展基于碳资产抵质押的信贷、债务融资工具或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三是加快构建深圳碳普惠体系,创新金融服务碳普惠场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个人碳账户、碳积分等金融支持碳普惠体系的应用场景。
五、践行ESG理念,推动绿色投资发展
一是机构实践方面,我市证券、基金机构不断加强ESG投资体系建设,第一创业证券、南方基金、博时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等机构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南方基金、博时基金等多家机构积极完善机构内部ESG制度体系建设,将ESG整合至投融资决策及流程管理中,积极开发ESG主题基金产品。
二是标准制订方面,在市绿色金融协会的支持下,第一创业证券制定了《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并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于4月16日正式发布。
三是能力建设及创新研究方面,2022年3月,深圳绿金协联合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举办了“如何推动非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先试先行”主题论坛,共同研讨非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趋势、机遇及挑战;2022年6月,深圳绿金协与腾讯金融研究院组织了“融合中国特色、完善 ESG 投资体系”主题研讨会,围绕ESG领域实践和发展热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绿金条例》在证券基金领域的实施,鼓励业界开发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绿色指数等相关产品,推动ESG投资发展。
六、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生态
为落实《绿金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深圳市绿色金融认证和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参与绿色金融认证和评级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此外,在我局的指导下,市绿色金融协会正在研究讨论建立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机制,探讨通过备案、行业推荐等方式,筛选出一批优质的第三方机构并向市场推荐,一方面更好的推动第三方机构为金融机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业务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行业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与发展环境,从而有效激发市场潜能和公平有效竞争,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对我市金融业发展以及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深圳打造中国特色ESG投资生态具有很高参考价值,有利于推动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绿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回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吴德俊,联系电话:8812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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