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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2022年度绿色金融相关制度与标准研究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 : 2022-03-25 16:52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绿色金融相关制度与标准研究项目(第一批)

  (二)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深圳市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制度及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市绿色金融有序、创新发展,我局将委托在绿色金融领域具有专业研究能力,掌握《绿金条例》的工作要求及配套制度建设需求,了解深圳市绿色金融行业发展情况的专业咨询机构或社会组织,开展《绿金条例》实施所需的标准、制度及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项目共包括五项研究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促进与保障机制研究。依据《绿金条例》要求,结合深圳市绿色金融行业发展特点及需求,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奖励扶持政策研究,激发绿色金融发展活动、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研究成果: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奖励扶持政策文本文件及配套说明文件。

  (二)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标准规划研究。围绕《绿金条例》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市绿色金融相关的产品创新、机构体系建设、环境信息披露、监管统计等相关工作需求,研究提出深圳市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需求,明确标准的制修订计划及工作方案。

  研究成果:《深圳市绿色金融标准规划》(建议稿)及配套说明文件。

  (三)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研究。依据《绿金条例》要求,研究制定深圳市绿色金融统计制度,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绿色金融投融资活动的统计与监管提供制度依据。

  研究成果:以研究成果形式提交深圳市绿色金融统计制度文本文件及配套说明文件。

  (四)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需求分析。依据《绿金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工作要求,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需求分析,明确平台的功能模块及工作流程。

  研究成果:《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需求分析报告》。

  (五)编制深圳市2021年度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全面总结梳理2021年度深圳市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市场体系、机构体系、产品体系等各领域工作进展及成效,并研究展望2022年度的工作重点与工作计划,编制形成《深圳市2021年度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研究成果:《深圳市2021年度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并完成排版印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深圳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记录,即在深圳市交易集团网站中无违规记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研究机构或社会组织;投标人应当组建经验丰富、专业多元的专家团队开展本项研究;专家团队成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前列明,且专家团队成员应当承诺充分的工作时间参与本项目研究;

  (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1.项目负责人在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十年以上的工作及团队领导经验,曾在专业期刊发表过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相关主题文章,并曾组织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研究与落地;

  2. 投标人熟悉掌握《绿金条例》的工作要求、了解配套制度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需求,并能及时、全面了解深圳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及市场进展,曾组织开展深圳市绿色金融相关制度的编制与研究,为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提供《绿金条例》相关能力建设活动,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相关咨询服务;

  3. 投标人承担过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机构或组织的相关职能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具有专业的服务经验及一定的影响力与号召力。

  4.投标人应当组建经验丰富、专业多元的专家团队及项目研究团队,项目课题组成员需要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多类金融业态及绿色金融第三方专业机构,拟邀请的专家团队成员、项目研究团队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5.项目团队成员充分了解国内外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等相关领域的政策、理论和实践情况,团队主要成员有绿色金融、绿色低碳等领域专著、论文发表或行业标准或制度的研究制订经验。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格式自拟),并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各方均需满足条款(一)及条款(二)中全部资格要求;

  3.条款(三)及条款(四)规定的相关资质,联合体中任一一方满足,均认为投标人符合相关资质;

  4.应由联合体主体单位代表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上述材料。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

  价格分满分为30分,以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价格分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

  (二)技术分

  技术分满分为4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公司资质、支持及服务方案打分,包括两部分:一是考察项目策划方案、报价明细表是否齐全,两项齐全得20分,仅一项得10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项目策划方案具体响应内容、团队人员配置(人员构成、职责分工、人员资质及过往经验等)进一步评审,满分20分。

  (三)商务分

  商务分满分30分。

  1. 项目负责人在绿色低碳及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十年以上的工作及团队领导经验,且在专业期刊发表过绿色低碳或绿色金融相关主题文章(提供发表论文内页,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且曾组织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研究与落地(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满足上述三项条件得5分;

  2. 投标人承担过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机构或组织的相关职能机构(提供相关组织或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得5分,无不得分。

  3. 投标人熟悉掌握《绿金条例》工作要求,曾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绿金条例》能力建设活动(提供政府部门的活动通知)得5分;曾开展《绿金条例》相关课题研究或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相关咨询服务(提供反映采购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得5分,满分10分。

  4.项目团队成员发表过绿色金融、绿色低碳相关主题著作(提供著作内页,体现团队成员姓名),或具有绿色金融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5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服务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服务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四)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 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 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格式自拟)的响应文件5份(纸质材料一式5份(一正四副),格式见附件),并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7. 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一阶段总合同款项的50%,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阶段总合同款项的50%。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吴先生,13510247595

  (二)投标地点: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117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七、附件

  1.报价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资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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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15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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