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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1-10-29 15:17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并结合深圳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需聘请一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安排对处置非法集资有一定研究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除团队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不少于2名;

  2.根据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工作要求,参与专项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

  3.按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完成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并提交实施细则(初稿)、起草说明、立法对照表等文本;

  4.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实施细则,拟定草案送审稿及相关送审材料,完成报送审查阶段的修改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深圳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记录,即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曝光台中无相关记录;

  (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2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技术分(50 分)

  1.由谈判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组织实施方案,满分30分,包括两部分:一是考察项目策划方案、报价明细表、人员配置(项目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三项是否齐全,三项齐全得20分,仅两项得15分,仅一项得5分,无不得分。二是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满分10分。

  2.提供服务团队情况(团队人员的资质及过往经验)等技术响应内容确定各竞标人分数,满分20分。

  (三)商务分(25分)

  竞标人同类业绩(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并提供清晰反映采购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合同得5分,满分25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6个月。

  (二)服务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服务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5份纸质盖章版及1份电子扫描版(格式见附件),并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一阶段总合同款项的50%,合同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阶段总合同款项的50%。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季小姐,88120530

  (二)投标地点:福田区荣超商务中心B座11层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 18点 00分(邮寄文件也应在该时间前寄至收件地址,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七、附件

  1.报价函

  2.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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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15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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