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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打造深圳金融标准服务项目招标的公告

时间 : 2023-04-21 17:4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打造深圳金融标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聘请1家金融/标准领域研究机构或者行业协会,协助我局做好打造深圳金融标准、推动金融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和质量考核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深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当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

  价格分满分为30分,以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价格分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技术分

  1.由谈判小组根据各竞标人提交的组织实施方案,满分25分,考察工作计划表(工作内容及范围、项目目标、实施方案、进度安排等)、报价明细表、人员编制安排(项目组人员数量、职位、职责)三项,三项齐全得18分,仅两项得12分,仅一项得6分,无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并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2.根据各竞标人提供服务团队情况(团队人员的资质及过往经验)等技术响应内容确定分数,满分25分。具体考察研究能力(承接过市级及以上标准研究项目)、研究人员(服务团队学历情况)、从业经验(承接过与金融相关的标准项目数量)。前述要求齐全得18分,仅两项得12分,仅一项得6分,无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并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三)商务分

  商务分满分为2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以往类似服务数量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服务的合同为7分,最高20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1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服务项目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包括服务成本(含可能发生的误餐补贴、差旅补贴等)、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除外。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包含报价函、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资质审查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的响应文件,包括5份纸质盖章版及1份包含盖章扫描件的光盘。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页,如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可另外提供。

  6. 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付款分三阶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首期款(项目总额的40%),2023年12月付第二阶段款项(项目总额的40%),合同到期前服务项目验收通过后付尾款(项目总额的20%)。

  六、提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联系人:黄女士,88125520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91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8点00分

  七、附件

  (一)报价函

  (二)报价表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五)商务响应表

  (六)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七)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八)资质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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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异议受理部门:综合处采购异议受理渠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邮寄地址) 0755-8812515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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