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投资者教育

做明白的投资理财者

时间 : 2020-09-30 11:17来源 : 经济日报

  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与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在9月份联合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发表公开谈话。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要提升城乡居民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这无疑是一种一针见血式的风险提示。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百姓运用金融工具开展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金融产品也趋向多样化与复杂化。但百姓理财投资观念与知识结构更新远远跟不上金融产品变化速度,这给一些不法金融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近期频频出现的“代理退保”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分红型产品在保险产品中非常普遍。然而,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保障,分红收益只是一个附加功能,且分红水平会随保险公司每年投资收益情况发生变化。但很多投保者并不知晓这种产品特性,将其等同于一般理财产品,加之可能存在的销售误导,使投保者形成了利益期待落差,这为“代理退保”的说辞提供了心理基础。

  当听到“您的分红保险收益连银行活期利息水平都达不到。如果想弥补损失,可以把保险退掉,将这部分资金转换成收益更高的产品”时,消费者很容易上当。其中原因在于,投保者没有真正了解分红保险产品特性。这不仅导致经济损失,还可能在再次投保中因年龄、健康状况变化,遭遇重新计算等待期、提高保费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在“人人投资”的时代,“投资理财”的内涵随着时间推移会被不断植入新的内容。投资者想在这个眼花缭乱的个人投资时代有所收获,首先要了解适合自身的投资产品特性,切忌冲动投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非常及时,将有效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到更多积极作用。

  面对越来越多投资新品,投资者应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尤其要理清自身需求与可用资金,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金融知识普及月”上,监管层最新提示是: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作为消费者,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投资中将风险降得更低一点。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