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我办收到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金融机构提交的增资奖励申请材料。经审核,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金融机构符合《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府规〔2018〕1号)中关于金融机构增资奖励的相关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深府〔2013〕12号)、《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规〔2011〕2号)中关于增资奖励的相关要求。我办拟同意按规定给予前述7家公司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详见附件),现按程序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8日至9月25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实名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石小姐;联系电话:8812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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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