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广东省支持深圳开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以及市委六届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十八次全会有关精神,2月1日上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推进先行示范区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20年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改革工作。
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刘平生、局长何杰共同主持。各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处长和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抓好综合改革试点,是当前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10月21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全局关于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工作方案,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双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这次会议既是对前期工作的阶段性梳理总结,也是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强调部署,非常及时和必要。
会上,各处室、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分别就牵头和跟进的金融改革任务作了汇报,重点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建议。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作了补充发言,并对第二批储备清单改革项目提出了思路建议。
何杰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前期有关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对继续抓好各项金融改革项目落地见效作了具体部署。他指出,当前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不断提速,正逐步进入“无人区”和“深水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为深圳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他强调,要深刻理解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的内在逻辑、丰富内涵,立足金融工作实际,在优化私募创投市场准入环境试点、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等方面加快改革探索,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结合深圳“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战略定位,及时修订完善全局落实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调研和论证,不断拓展金融创新项目库。要会同驻深金融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真研究,在广泛听取金融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抓紧梳理研究第二批金融改革授权清单项目。
最后,刘平生书记作总结讲话,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全力推动综合改革试点金融项目落地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提振改革热情,强化担当意识和攻坚精神,切实做到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好综合改革试点各项金融任务,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确保始终站在全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最前沿。
二是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和原则,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提高金融改革的综合效能
要把推进金融改革同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谋划和实施更多创造性、引领性改革,增强改革综合效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和原则,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在授权事项“把得准”、权限下放“接得住”、立法变通“衔接好”、改革任务“见成效”、改革经验“可复制”、改革风险“控得住”上下功夫,推动改革试点开好局、起好步,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不断贡献“金融力量”。
三是坚定扛起主体责任,用工作体现忠诚、用发展体现担当、用解决问题体现成效
要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全局牵头负责的改革事项,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针对配合跟进的改革事项,要加强部门协同,把严格遵循中央改革顶层设计与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各项金融改革,最大程度形成改革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前瞻性研究,滚动式梳理形成金融先行示范的创新项目库,做好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项目储备,形成持续纵深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