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时间 : 2021-03-05 18:2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三大任务”,努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做好“六稳”“六保”任务贡献力量。

  一、深圳金融业运行概况

  2020年,深圳金融业克服疫情影响,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金融规模体量实现新突破,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整体发展水平有了新提升。2020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189.6亿元,同比增长9.1%,占同期全市GDP的15.1%;1-12月金融业实现税收(不含海关代征和证券交易印花税)1472.7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4.2%,居各行业首位。从贡献看,深圳金融业实现了全市超1/7的GDP和近1/4的税收,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

  ——综合实力稳步提高。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2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6.8万亿元,分别增长21.4%和14.4%,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在2020年9月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列第9位,跻身全球前十行列,其中在“金融科技中心”专项排名中列第5位。

  ——主要指标全国居前。银行领域,截至12月末,全市银行机构资产总额10.5万亿元,增长16.9%,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证券领域,2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2.22万亿元,营业收入1104亿元,净利润414亿元,均居全国第一,净资产、净资本全国第二。12月末,境内上市公司333家,数量全国第三,总市值全国第二。保险领域,27家法人保险公司总资产5.4万亿元,居全国第二;1-12月深圳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1454亿元,同比增长5.0%。

  ——服务功能持续增强。12月末,全市普惠口径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299亿元,同比增长40.9%,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6.5个百分点。1-12月,深圳本地企业通过IPO、再融资、公司债、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直接融资7824亿元,同比增长50.6%,保险业累计提供各类风险保障409万亿元。

  二、2020年重点金融工作进展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方大力支持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求创新等方面推进有力,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一)狠抓落实,金融服务“双区”建设和综改试点取得成效。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总要求,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关键一招,努力推动金融改革项目率先落地。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大湾区金融专项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制定全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专项行动方案,共50条措施、85项具体工作,引起良好反响。目前,已有73条完全落地或正推进实施,比例达85%。与香港金管局、香港财库局、澳门金管局建立了高层联系机制,多次召开线上工作会议,并联合举办第五届金融科技全球峰会、金融创新奖评选等系列活动;与澳门金管局签订人才合作备忘录,开展深澳金融人才培训项目。有序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成功举办首期考试,并顺利实现三地互认。

  加快落地先行示范区金融项目。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实施,首批18家企业上市。沪深300ETF期权平稳运行一周年,为深市衍生品市场建设奠定良好开局。深港ETF互通正式开通,首批4只产品挂牌;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已形成方案上报证监会。成功发行多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涵盖疫情防控、中小企业融资、5G专场多个领域。数字人民币顺利完成全国首次外部可控测试。积极推进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筹建工作,已形成初步课题成果。

  抓紧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工作方案》,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双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统筹。针对牵头的具体改革任务,逐项制定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争取尽快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赴驻深监管部门、前海深港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深入调研,梳理研究金融改革项目,努力形成滚动式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唇齿相依,金融助力抗疫和“稳增长”彰显担当。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天职和使命,为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冲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贡献金融力量。

  创新举措引导金融抗击疫情。组织举办“深圳市金融抗疫ING大会”,编制《深圳金融抗疫问答》,创新启动“金融方舟”企业扶持计划,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协同作战,已合计举办17场政策宣讲会暨银企对接会,服务中小企业4.7万家。在“深圳金服”平台开设“抗疫”专区和“稳企业保就业”专区,对接融资需求2350亿元。制定“惠企16条”涉金融政策,通过稳资金、降成本、送补贴、提增信四大举措,缓解企业流动性问题;协调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彰显金融助力抗疫的“温度”和担当。

  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推进“四个千亿”计划实施,累计完成民企新增发债530亿元、新增民企信贷692亿元。扎实开展“问计于企”和“深调研”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队调研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合计110余家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引导金融服务实体。按照组织部门安排,分批选派18名干部下沉基层参与抗疫,占在编干部比重超过1/3。充分发挥“7+3类”新兴金融机构的功能作用,适度放宽监管要求,引导通过延期付款、减免费率等系列措施,为更多企业提供临时性周转资金支持。疫情期间,全市133家小贷公司办理展期续贷、延期还款超18万笔,累计金额10亿余元;两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担保费率普遍较上年下调0.3%-1%,涉及金额160亿元。

  (三)严守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力有效。把握好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提高监管履职能力,确保稳增长、防风险两不误。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一体两翼”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不断创新举措解决分类施策、失信惩戒、资产处置、追赃挽损等问题。截至2020年末,全市431家机构全部停发新标,其中254家业务清零,存量机构数量、借贷余额、出借人数较整治初期分别大幅下降83%、70%、91%,风险态势稳步收敛。坚持打建结合,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并加快非法集资陈案攻坚,近三年累计销案率达80%,超额完成不低于50%的目标。此外,积极配合驻深监管部门做好私募投资基金、股票质押、债券违约以及“明天系”“先锋系”等风险防控工作。

  不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治理。制定实施全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以及融资担保、典当行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断完善“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提高执法监督的规范化水平,并下发首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切实让监管“长牙齿”。建立小贷、融担、典当、交易场所监管联络员制度,分类开展现场检查、约谈整改、年检年审工作;大力推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2020年商业保理企业减少约2950家,压降比例达36%;近800家融资租赁公司纳入工商异常名录,“空壳企业”加快出清,“减量增效”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成立,下设“共赢资产”专业子公司开展P2P网贷不良资产处置。

  创新加强风险教育和监管科技应用。为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加快探索风险防控长效机制,2020年7月正式启动“深圳市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在福田区、南山区首批6个街道开展试点,从社区基层入手,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半年来已举行30场专题活动,培养92名社区金融工作者,征集42个项目。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组织“六进”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材料超20万份、各类媒体宣传400余篇。进一步优化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推动监管系统的功能整合与升级,有效提高非现场监管、网络投诉等处置能力,加强高风险企业监测预警。

  (四)聚焦重点,前瞻性布局推进“金融+”战略。金融业不能自我循环,为各产业赋能是金融业的“本分”。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产融结合的重点领域发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

  力争“金融+环境”率先示范。大力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获得境内外业界广泛关注。联合香港、澳门、广州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争取联盟秘书处落户深圳。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同时,组织代表性金融机构研究制定我市绿色支行认定标准,鼓励在绿色金融领域加大布局。

  促进“金融+科技”双轮驱动。一方面,大力培育金融科技,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首批4个项目入选;顺利完成“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首次考试,1200人参考,通过率约40%;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峰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发起成立国内首个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强化伦理治理、促进守正创新。另一方面,继续深化科技金融试点,积极申创国家科创金融试验区;配合出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对“科技金融”单列一章;加快筹建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研究制定我市科技支行(专营机构)认定标准,大力支持科技企业融资。

  在金融+海洋、+社会、+供应链等领域加快探索。积极推进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筹建工作,争取海洋金融重大项目破题。联合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身心障碍者信托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深圳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发起“香蜜湖女性董事倡议”,推动社会影响力金融发展。遴选项目参与全省供应链金融“监管沙盒”试点,推动成立供应链金融研究院,指导成功举办2020年首届供应链金融高峰论坛,线上直播参与者逾156万人次,助力加快打造供应链金融示范区。

  (五)互利共赢,金融开放合作水平持续提高。找准各方利益汇集点,不断深化金融交流合作,助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促进国际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持续深化与伦敦金融城的合作,正式签订2020-2021双城金融合作交流计划书,分步实施推进,已成功举办三届双城线上论坛。不断拓展深圳国际金融合作朋友圈,与阿布扎比、新加坡、苏黎世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逐步开展金融合作,举办“新加坡金融科技节”深圳分会场,参加2020中阿创新投资大会。指导排放权交易所发挥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的载体作用,牵头制定国际可持续金融标准。密切跟进,大力推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深圳设立第七个全球政策中心。

  高质量完成区域对口帮扶任务。坚持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推动实施仙湖茶“飞地产业扶贫”、大病补充保险“金融扶贫”、外出务工党员活动阵地等创新举措,持续跟踪监测已脱贫群众“八有”“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步建立起苏杨村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经多方努力,苏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7000元左右增长至2020年的1.9万余元,119名贫困人口全面履行脱贫程序,相关扶贫工作亮点被“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深圳扶贫合作简报采纳发布。

  (六)服务为本,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抓好营商环境改革“一号工程”,助推金融业做大做优做强。

  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组织编制全市金融“十四五”规划,明确“四大中心”战略定位,并支持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等集聚功能区建设。引进持牌金融机构14家,其中金融企业总部8家、一级分支机构6家,并储备新一批项目,加强重点招商和精准招商。组织修订《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与时俱进巩固政策优势;修订发布《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继续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全力协调金融机构总部认定、办公用地、办公用房以及高管落户、子女教育等事宜,助力金融机构扎根发展。

  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推进。有序推进“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顺利开办2020年金融领军人才研修班。落实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奖励、全球知名高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等政策,促进人才素质提升。高质量举办5期先行示范区金融大讲堂,邀请专家分享心得经验、共商金融发展,累计吸引近80万人次参与。推出大国战“疫”金融担当主题系列公益讲座37期,累计播放量超100万人次。

  金融品牌和标准建设有序加强。牵头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获得信贷”指标评价工作,并推动“获得信贷”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评比中排名第一。支持成功举办第14届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第16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首届先行示范区金融峰会、香蜜湖金融风险管理2020年会等系列活动,提升深圳金融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发挥深圳市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组织编制“标准+”战略实施方案、“深圳市银行业服务质量指数”专题研究,稳步推进金融标准建设。

  (七)提高站位,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巩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折不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2020年共召开党组会22次,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7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班子成员轮流谈心得体会,努力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4次,邀请市委宣传部、市保密局、市纪委监委等单位领导专家专题授课。各党支部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形成“党建+业务”学习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创新“党建+金融”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局党组书记刘平生同志带队先后赴珠海、佛山、东莞、龙华区、福田区、南山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开展“党建+金融”调研,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党建+金融”联盟,研究党建引领措施,加强合作交流,促进一批金融合作项目落地;赴河源市苏杨村开展“党建+扶贫”特色活动,打造党建活动阵地2处,开展多次帮扶慰问。与福田金融工作局、香蜜湖街道签订三方共建协议,开展“一对一”挂点联系街道推进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不断扎紧廉政制度的笼子。制定实施《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廉政监督卡管理办法》《廉政督察员工作指引》等系列廉政制度,组织各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各党支部开展廉政专题学习15次、廉政专题党日活动7次,在微信公众号创设“金融爱廉说”专栏,不断深化金融反腐工作。

  新兴金融行业党建亮点纷呈。会同市两新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取得良好反响。全年新兴金融行业新成立党支部21个、新发展和转入党员139名;组织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慰问党员及对口帮扶等特色活动,并围绕“两个覆盖”要求,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研究开展“探索‘党建+’模式,切实做好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和“在‘双区驱动’背景下,党建引领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两大课题;顺利召开全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

  三、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双区”建设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历史机遇,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推动金融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抓实机关党建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局大势的科学洞察和战略运筹,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金融工作,切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判断、重大理念、重大决策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培育金融清廉文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推进新兴金融行业“两个覆盖”,组织开展一次表彰、一场党课、一次慰问等“六个一”系列活动,加强联学联建、互促互学,以党建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快推进“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以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专项小组机制为抓手,跟进推动跨境理财通、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等创新试点,并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深港澳天使投资者联盟、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等作用,有序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产品互认。加紧推进先行示范区重点金融改革,推进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大湾区债券平台等重大平台建设。落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优化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创新搭建“好人举手”平台,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按照战略战役性和创造型、引领型改革要求,研究储备第二批授权清单项目。

  (三)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认真落实“千百亿”稳增长行动,推动完成新增抗疫贷款、新增普惠小微贷款、新增企业发债等各项任务。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工程,推动“金融方舟”项目转型升级。修订《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持续完善“深圳金服平台”服务功能。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积极申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科技支行认定标准研究,推动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快供应链金融标准体系、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出台黄金金融、文化金融专项政策,打造特色金融服务体系。

  (四)加强“7+3”类地方金融业态科学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调研工作,用法治为金融业稳定、发展、创新保驾护航。对接中央部委统一规则,探索制定小贷、融担、典当、融资租赁等行业监管细则;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开展小贷、融担等行业监管评级工作,力争培育一批地方金融标杆企业。有序推动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清理规范,把好准入关口,夯实行业规范运作基础。优化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加强监测科技运用。对地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处罚措施,并发挥内部吹哨人、媒体及社会监督作用,提升监管震慑力。强化行业协会聚集行业资源、维护市场秩序的功能,加快构建和完善自律机制。

  (五)着力构建金融运行安全区。围绕P2P网贷存量风险处置难点,推动央行征信对接,遏制逃废债问题,持续提升清偿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协调联动,协同推进私募基金风险分类及化解工作。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责任,保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并协同做好债券违约、股权质押、交易场所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树立信访无小事理念,妥善处置涉金融信访事件。建设“i金融”数据沙箱,打通数据底座,增强风险监测的前瞻性和灵敏性。做深做实“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结合处非宣传等主题活动,持续丰富金融教育方式,打造特色品牌和金融安全街区。

  (六)推动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建设。全力支持深交所改革发展,支持创新企业境内发行CDR试点等改革项目落地,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研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完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政策,推动解决创投发展痛点问题,吸引境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等集聚发展,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强化跨部门协作和市区联动,聚焦上市培育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发挥金融资源优势,搭建信息化平台,优化集成化服务,共同打造上市培育工作品牌。

  (七)全力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抓紧推动出台《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拟定全市金融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加强高校、业界合作,推动组建金融科技专业性研究机构,建设若干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等物理集聚空间,完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继续推动数字货币内部测试及常态化应用,推动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坚持审慎有序原则,聚焦金融科技创新及场景运用需求,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巩固“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先发优势,继续组织一级考试和二级教材编写工作,并加大合作推广力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举办全球金融科技节,联合举办金融科技大赛活动,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国际影响力。

  (八)积极推动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有序推动绿色金融项目库、环境信息披露、投资评估标准等配套体系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动绿色金融组织、产品及服务体系创新,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气候投融资政策、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认定标准,推动投融资结构绿色转型;支持设立绿色金融协会,发挥自律引导作用。推动社会影响力金融发展,围绕“幸福深圳”及“幸福产业”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金融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佳实践。进一步完善政商学社联盟,推动设立可持续金融研究机构,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加入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等。

  (九)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开放合作水平。继续深化与港澳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特色金融领域合作,支持港澳青年在深实习就业。增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金融联系,进一步强化广深双城金融联动,深化与汕头、潮州的金融合作,推动构建大湾区金融联盟,共同增强金融集聚辐射能力。加强市区金融联动,支持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等重点区域建设,形成错位互补发展格局。继续与伦敦金融城、新加坡、阿布扎比等国际金融中心加强交流,与欧盟重要金融中心城市建立合作关系,寻求最大公约数,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提升深圳金融国际影响力。

  (十)持续提升集聚金融资源的竞争优势。加快编制实施金融业“十四五”规划,修订全市金融业扶持政策。持续推动“问计于企”系列调研活动,深入研究金融细分行业重难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区金融联动,在招商引资、人才培育、金融生态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积极引进重点金融企业、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支持福田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罗湖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龙华产融合作示范区等规划建设,加快形成资源集聚、错位互补的发展格局。做实做细“百千万工程”金融人才的“千人”培养工程,高质量举办先行示范区金融大讲堂活动,形成多层次的金融人才培育机制,做出品牌效应。高质量完成“深圳金融改革开放40年大型电视纪录片”,献礼建党一百周年。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 深圳市金融监管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依申请公开 局长信箱 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信访局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气象局(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