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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时间 : 2013-03-26 20:37来源 :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金融系统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等中心工作,以建设全国金融中心为目标,以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开放和创新发展为突破,不断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完善金融发展环境,深圳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 

  一、2012年深圳金融业基本情况 

  (一)金融总资产实现新的突破,金融总体效益稳中有升,金融产出和税收贡献突出。2012年末,深圳金融业总资产达5.11万亿元,同比增长18.6%。全年金融业实现税前利润770亿元,其中,银行业实现税前利润660亿元。全市新引进金融机构24家(其中法人机构8家、16家分行级机构),全市金融机构总数已达278家,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效应不断增强。 

  2012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819.2亿元,同比增长14.3%,同比增速高于第三产业的平均水平;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4.0%,创历史新高,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金融业实现税收599.7亿元,占全市总体税收的16.13%,税收贡献继续稳居四大支柱产业之首。 

  (二)金融存贷款保持平稳增长,中小企业贷款快速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效果明显。2012年末,深圳市本外币存款余额为2.97万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4位,同比增长18.2%,比年初增加4567亿元,同比多增1326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为2.18万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3位,同比增长13.3%,比年初增加2560亿元,同比多增34亿元。其中,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641.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30.5%,比大型企业贷款占比高3个百分点;全市现代服务业贷款余额3909.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17.9%,比全国水平高近4个百分点;制造业贷款余额3572亿元,同比增长42%,比全部贷款增速高28个百分点。全年深圳市非金融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融资440亿元,首次为6家民营企业融资21亿元。 

  (三)金融市场交易活跃,跨境人民币业务位居全国前列,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保持增长。2012年,深圳银行间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交易金额29.92万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3位),同比增长15.82%,其中,银行间货币市场交易量20.82万亿元,同比增长15.83%;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9.1万亿元,同比增长15.8%。全市支付清算系统共清算资金157.24万亿元,同比增长27.5%,日均清算6314亿元;银行卡交易额突破7千亿元,达到7085亿元,同比增长39%;银行卡渗透率近60%,居全国前列。 

  2012年,深圳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突破5千亿元,达到5272.3亿元。其中,经常项目业务金额4175亿元,约占同期全国业务总量的14%,居全国前列;资本项目下人民币业务达1097.4亿元,同比增长3倍。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办以来,深圳市53家银行为近4千家企业累计办理业务9760亿元,交易涉及80多个国家与地区,采用人民币结算额占进出口贸易比率达16%。2012年,深圳各币种跨境收支总额4887.3亿美元,同比增长15.4%;各币种跨境收支顺收632.4亿美元;银行结售汇总额1987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448.4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流入69亿美元,同比增长53.7%;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8亿美元,同比增长2.2倍。 

  (四)证券期货基金业整体状况保持稳定,各项指标保持全国前列。2012年末,深圳证券公司17家,数量全国第三。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33030.34亿元,较年初增长21.92%,其中受托资产4564.9亿元,占行业24%,居全国第二。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3990.56亿元,较上年末提高了6.49%;净资产合计1681.96亿元,同比增长3.01%;净资本合计1064.14亿元,同比下降4.24%;17家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88.93亿元,同比减少26.55%;全年实现净利润87.03亿元,同比下降39.12%。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净利润约占行业1/4,排名均为全国第一。全年承销保荐73家IPO,占行业46%,居全国第一;IPO主承销额504.8亿元,占行业48%,居全国第一。 

  2012年末,深圳基金管理公司20家,数量全国第二。共管理基金344只,基金总规模9519.25亿份,基金资产净值8380.2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36%、17.63%、26.41%。管理基金数、基金总规模、基金资产净值均排名全国第二,约占行业1/3。 

  2012年末,深圳共有期货公司13家,数量居全国第三。期货公司总资产256.71亿元,净资产 47.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13%、40.72%;期货公司实现代理成交额286478.57亿元,同比增长39.84%;期货保证金余额205.21亿元,同比增长31.04%。 

  (五)上市公司继续增加,各板块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前列,深交所IPO规模全球居首。2012年末,深圳国内上市公司184家,上市公司总市值17064.51亿元,排名全国第三。其中,中小板上市公司69家,排名全国第四,总市值3016.01亿元,排名全国第三;创业板41家,排名全国第三,总市值870.32亿元,排名全国第三。2012年,深圳辖区发生募集资金行为的上市公司共23家,其中IPO 12家,再融资公司11家;累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融资额)195.20亿元,其中IPO金额47.93亿元,再融资募集资金147.27亿元。2012年深交所IPO公司共129家,排名全球交易所第一位,IPO筹集资金700.75亿元。 

  (六)保险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经营效益持续得到提升,呈现平稳健康运行的态势 

  2012年末,深圳辖区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5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总量达13.5亿元,居全国第二。全年共新增3家保险法人机构,保险法人机构总数达到17家,居全国第三。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突破400亿大关,达到401亿元,居全国第四,同比增长11.5%;其中,产险公司保费160亿元,同比增长11%,寿险公司保费241亿元,同比增长11.8%。赔付支出突破100亿大关,全年累计赔付支出107.7亿元,同比增长25.6%。2012年深圳保险业经营情况基本稳定,没有发现重大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因素,保险市场呈现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 

  二、2012年金融办主要工作 

  (一)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适时修订完善金融发展支持政策。2012年,我办继续将金融招商引资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着重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总部机构和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落户。为适应当前国家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新趋势,我办会同各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启动了我市新一轮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的修改工作,起草完成《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针对当前不断涌现的中小型、创新型法人机构总部,以及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异地并购重组等新行为,创新了扶持方式、提升了扶持标准、拓宽了惠及范围。 

  (二)全力推进前海金融开发开放,积极争取金融先行先试政策落地项目落地。2012年6月27日,前海一揽子先行先试政策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和“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为前海金融开发开放和我市新一轮金融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根据市领导指示,会同金融监管机构重点围绕国务院批复中“建设国家金融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两项原则性表述,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于在2012年12月底发布,进入实施阶段。 

  (三)加强政策引导和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我办牵头会同一行三局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意见措施,54项责任分工,引导和推动我市金融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拓宽服务范围,取得良好政策效果。深圳银监局放宽了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约束,改进小微企业信贷考核体系,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监管机构探索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首批深圳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成功,筹集资金7亿元。加强深圳金融创新奖对金融创新的引导功能,在今年的评选中单独设立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金融机构涌现出一大批中小微金融优质服务项目,如招商银行的“千鹰展翼—创新型成长企业培训计划”,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易快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智融通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均获得年度金融创新奖。 

  (四)率先完成交易所清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部级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要求,推动成立了市级层面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对我市农交所、文交所、联合产权交易所等10家交易场所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按期完成并及时呈报清理整顿结果。11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验收通过我市8家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根据38号文、37号文及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要求,我办牵头起草完成了《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大力推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领导指示,年初我办着手启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筹建工作,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于4月27日完成工商注册,举行了开业仪式。推动完成了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新一轮增资扩股工作,注册资本增加到5.5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等大型金融机构成为股东,发展模式由前期国有控股模式改为券商为主导模式,受到中国证监会充分肯定。 

  (六)稳妥审慎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全年受理44家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先后组织两次小额贷款公司联合评审会,审定35家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启动了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工作指引和优惠政策的起草工作;完成十家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现已进入运行测试阶段;按月定期收集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数据,建立日常数据报送和监督机制;针对小额贷款行业出现的超范围经营与PE/VC融资等新问题,开展行业自查工作。 

  2012年深圳辖区小额贷款机构实现了稳健有序发展,共有59家小额贷款机构经批准正式开业经营。目前营业的59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82.93亿元,通过银行融入资金7.63亿元;自开业以来累计发放贷款47.80万笔,为社会解决了457.79亿元融资需求;本年度新增贷款187.59亿元,贷款余额80.7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87亿元,营业收入15.01亿元,净利润3.69亿元。目前,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年利率维持于15%左右。 

  (七)认真落实股权投资支持政策,推动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发展。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11月26日我办会同市经贸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前海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拉开了我市股权投资行业的国际化大幕。完成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近日将发布实施并接受企业申报。认真落实做好股权投资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企业的落户奖励、税收奖励、租房补贴。认真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规范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程序,会同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完成62家备案创投企业年检工作。 

  2012年,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迅猛,全年新增股权投资基金企业1450家,实收资本382.0亿元。全市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累计达到3544家,注册资本(含认缴资金)2879.3亿元,实收资本1990.1亿元。根据清科集团公布的排名,2012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前10强中,深圳占居5席,其中达晨创投、深圳创新投分列第1、2名。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各类高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八)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动建立了市区联动的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打非行动,3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猎鹰”行动,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股权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理财公司、二手车市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等单位进行摸排,对名称中带有“投资”、“理财”、“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抵押贷款中介服务”等字样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查。2012年,实地现场核查相关经营单位1360家。积极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法院、信访、维稳等部门研究处置案件,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维稳工作。每月按时汇总上报非法集资有关数据材料,并按季度做好全市工作总结。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各项考核工作,编制了《2012年度深圳市处置非法集资社会管理综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上报省处非办。 

  (九)加大对金融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政策,2012年我办认真组织落实重点金融机构人才住房、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金融用地项目建设奖励金、金融机构租房补贴、高管住房补贴等。认真组织评选金融创新奖,共计评选特别奖2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9名,评选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共颁发奖励金1160万元。优化完善金融产业布局,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快福田中心区各金融项目建设进程,各项目陆续进入施工阶段。牵头完成了一批金融总部机构后海中心区的用地审定报批工作,后海中心区金融功能聚集效应逐步形成。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将平湖基地统筹纳入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内予以推进,提升功能定位、引领高端聚集,首批4个示范性项目用地核定报批已完成,综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配合有关方面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学院建设,中国资本市场学院已于12月3日举行了成立仪式,主体建设正在积极推进。认真组织各类金融论坛,成功举办了证券基金论坛、中国金融博览会、产业并购基金论坛、风险投资论坛、私募基金论坛、并购基金年会、并购基金风险管理论坛、金融系统年终总结会、金融信息服务发展论坛等诸多重要论坛和会议,加大了深圳金融业宣传力度。 

  (十)积极开展“双到帮扶”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帮扶计划及具体帮扶措施,圆满完成了对茂胆村、茂良村144户贫困户、760人贫困人口的帮扶任务,两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139户实现稳定脱贫。经过三年的扶贫建设,我办帮扶的茂胆村、茂良村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任务超额完成,达到省下达计划121.88%。两村集体经济也从无到有,取得较好成效。办党组织与茂胆村、茂良村党支部签订了《联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合作协议》,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两村“两委”班子建设得到了加强,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本领得到提升。 

  三、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是深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时,要求我们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圳金融业将抢抓人民币国际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前海开发开放的宝贵机遇,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加强开放合作,优化生态环境,促进资源集聚,强化金融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为全市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以金融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财富管理、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的全国性金融中心。2013年,我办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全面启动新一轮金融招商工作。2013年,将针对银行、证券、保险、创新型业态等各个领域不断涌现的中小型、创新型功能性法人机构总部,抓紧出台《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努力拓宽金融政策惠及范围。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着力吸引各类券商专业子公司、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公司、独立销售机构、期货风险现货子公司等新型机构聚集落户。鼓励辖区金融总部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并购重组,做优做强。继续认真落实金融支持,做到及时、有序、规范。 

  (二)以前海创新开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结合“前海建设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两项总体方案的研究,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一是积极推动前期已申报的政策落地、项目落地;二是进一步丰富前海金融创新政策体系,丰富先行先试政策内容,论证提出新的一批金融创新政策项目尽快申报;三是配合前海税收和人才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加大机构招商力度,尽快聚集一批金融机构总部机构和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金融业态,尽快形成前海金融集聚效应。 

  (三)探索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加大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金融系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提升政策效果。积极支持科技和金融相结合试点工作,推动金融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产业的支持力度,探索金融+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稳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 

  (四)继续完善优化金融产业布局规划,全面加强金融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福田中心金融总部用地项目建设进程,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推动南山后海中心区的金融布局规划工作,打造我市继福田中心区之后又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总部聚集区。完成平湖基地综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和首期4个示范型项目入驻工作,全面启动后续项目招商入驻进程。 

  (五)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强监督确保规范经营。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引》,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试点数量;结合当前特区一体化和前海开发开放战略,逐步引导小贷市场在各区均衡发展,重点支持当地中小微型企业和创业者。完善小额贷款行业监管和信息数据系统,确加强非现场监管的技术手段。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培训作任职资格前置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和考试。 

  (六)继续推进股权投资业发展,进一步巩固国内领先地位。积极推进外商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加快研究QDLP创新政策。探索建立前海股权投资服务中心,将其打造成“政府服务、政策创新、管理备案、风险防范、项目对接、研究培训”六位一体的综合性股权投资服务平台,为我市股权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2013年,争取新增500家股权投资机构,新增注册资本(认缴资金)200亿元,重点吸引1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股权投资机构。 

  (七)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全市上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加大打击工作力度,做好案件的侦破、审理和资产清退工作,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全。 

  (八)加快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出台《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我市已获批的各类交易场所规范运营。根据我市经济特点,探索构建新型的交易场所,争取取得突破。积极通过金融手段,将各类要素市场平台纳入到金融业的渗透辐射范围,多渠道促进市场交易要素优化配置,吸引各地资本集聚,提升资本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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