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了解,平安普惠、平安财产保险,长安银行,四川宏盟信达合同担保有限公司均不属于我局审批设立的机构,开展业务也无需经我局审批,我局并非其主管部门,无相关职权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反映与平安普惠的的借贷纠纷中涉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等单位 ,由于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及相关业务由银保监部门监管,建议您向长安银行所在地的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反映相关情况。
关于您反映与平安普惠的的借贷纠纷中涉及四川宏盟信达合同担保有限公司,经了解,该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建议您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关于您反映平安普惠暴力催收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该问题应由公安机关处理。
关于您反映平安普惠贷款合同利息高达100%的问题,建议您优先以和解的方式与企业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同时,我局对该平台的投诉渠道进行了收集,您可以通过官(https://www.ph.com.cn/)所展示的投诉途径与平台进行协商,若您认为该平台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