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二狗
留言日期:
2023-06-06
主题:
私募基金股东资格
内容:
预设立一家证券类私募基金公司,公司股东为香港公司100%持股,香港公司现主营业务为香港IPO券商保荐人,请问:1.香港公司是否符合大陆私募基金公司股东资格;2.该香港公司股东为一家BVI公司(即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100%控股,是否需要穿透到自然人股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07
答复时间:
2023-06-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我局工作人员已于6月7日下午15点15分通过电话0755-88120716回复,感谢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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