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邦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廖新晖(证件号码:42010619******0839)”变更为“郑庐(证件号码:41010219******3033)”。
同意你公司变更股东名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名称由“中安信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名称由“深圳凯荣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变更后的有关工作,规范经营,控制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林锦荣,电话:88125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