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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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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12-02
名称: 地方产权交易场所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开展国资交易,是否符合清理整顿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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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产权交易场所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开展国资交易,是否符合清理整顿政策?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次数:-

  电子竞价是指电子化的竞价方式,根据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以及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的相关规定,交易场所可以通过电子化的竞价方式开展买方单向竞价,这种单向的电子竞价方式,符合国家政策。但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不得通过电子平台开展买卖双向竞价,包括不得开展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等。